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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垸行洪退田还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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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21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平垸行洪退田还湖
  黄其正
  洪涝灾害历来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近十几年来呈加重趋势。1998年全国共有二十九个省(市、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特别是我国长江流域和松花江、嫩江暴发了几十年一遇甚至上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值得关注的是,1998年长江洪峰期间,干流洪水流量平均比1954年小一至二万立方米,但洪水的洪量和主要江段的水位都超过1954年最高纪录。除了有上中游水土流失导致泥沙淤积、抬高河床的原因外,这与多年来沿江、沿湖大量围垸、围垦,严重影响行洪、蓄洪能力有很大关系。
  五十年代初,长江中游可调蓄长江洪水的通江湖泊面积有一万二千七百三十六平方公里,其中洞庭湖部分四千三百五十平方公里,湖北境内湖泊八千三百八十六平方公里。目前,洞庭湖区只剩下二千六百九十一平方公里,湖北境内的通江湖泊大都因围垦与长江隔断,加上长江干流上围垦一百多万亩民垸,长期的“人水争地”使通江湖泊调蓄洪面积大大缩小,中上游干流行洪能力明显降低。
  究其根源,这个问题是多年来沿江地区人增地减、忽视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尤其是过去强调“以粮为纲”,为发展粮食生产大量围湖、围垸造地。虽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解决粮食短缺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给今天留下了遗患。1998年的特大洪灾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实上,人类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有限的,我们可以兴修水利、筑堤防洪,但不管怎样都得给水留下适当的蓄留空间和足够的下泻通道。否则,它就要漫堤、决堤,祸及人类。因此,1998年国务院在灾后重建中及时提出“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的方针,这是按照蓄泄兼施、以泄为主的原则化解“人水争地”矛盾的科学举措,是解决我国水患问题的一项治本之策。
  当然,围湖、围垸发展粮食生产,挤占行洪通道,有人地矛盾尖锐的客观原因,而且“人水争地”的矛盾也不是一年、两年形成的。要彻底解决问题,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但由此产生的种种认识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比如有的地方干堤外大垸子人口多、耕地面积大,如果把有碍行洪的垸子“平”掉,涉及的移民多,问题不好解决,从而对平垸有畏难情绪。有的地方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对“平垸”和“退田”按自行理解执行,对绝大多数外江民垸采取“大水丢、小水收”的平垸办法。有的地方对将来“平(退)”后的土地利用没有规划,拟迁出的农民则准备继续耕种原来的耕地,考虑到耕牛、大农具等不可能长距离来回搬运,他们还打算在原址或湖边建一些简易住房,这势必影响当前“平(退)”的执行,以至影响将来“平(退)”成果的巩固。
  目前,沿江沿湖的“人水争地”矛盾十分尖锐,不尽早采取坚决的措施化解矛盾,就可能会有更深刻的教训。因此,各级政府和沿江、沿湖的农民应该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到围湖、围垸导致问题的严重性,正确理解中央关于“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方针的精神,消除认识障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统一到服从大局和科学决策上来,坚决将该平的垸子平掉行洪,把该退的田坚决退出还湖。我们不仅要看到“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的困难,更要认识到这一举措的重大意义。虽然从眼前看,平垸和退田可能会影响一些生产,但从长远看,农民逐步转移到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作为退出耕地的农户,应解放思想,打破封闭的社区居住观念,认识到从围垸、湖边迁出可以从根本上免遭洪水灾害,真正安居乐业。同时,也要积极转变土地利用的观念,退耕以后的土地可以因地制宜地发展高效避灾农业项目,从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生产收入,于家于国都有利。总之,各级政府和沿江、沿湖的农民应积极把“平垸行洪,退田还湖”这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科学决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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