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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执合同种田忙——安丘市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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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0
第11版(社会调查)
专栏:微型调查

  手执合同种田忙
  ——安丘市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的调查
  于利民
  时令才是初夏,但山东省安丘市慈埠镇于家水西村于纪钢种的1亩大葱已经稳稳妥妥地赚了4000多元,因为本镇的宏发食品有限公司根据收购合同全部包销了他的大葱。于纪钢是安丘市众多合同种植户中的一个。
  安丘是一个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的农业大市,在当前农产品面临买方市场的形势下,这个市的农副产品也出现了销售不畅、价格低迷、农民收入趋缓等阶段性矛盾。对此,该市积极引导各类龙头加工企业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建立起农户与加工企业的新型利益连结机制,从而大大减少农民闯市场的风险。
  有加工企业直接与农户签订合同的公司+农户型。如慈埠镇宏发食品有限公司与周围200多个村的农民直接签订了种植日本元藏大葱的合同,基地发展到了3500亩。收购期一到,公司把车开到合同种植户的地头收购,今年夏葱的收购价是每公斤1.5元。种植户于国刚今年种的一亩半葱已换了5000多元。
  有加工企业间接和农户签订合同的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型。80%以上的产销合同采用的是这种形式。这里面又分两种,即同企业和农户签合同的中介组织有的是村集体,有的是其他服务实体。该市果品公司与黄旗堡镇西门口村综合服务站签订了蔬菜收购合同,服务站又与农户签订了种植合同,并向农民提供种子、技术、农资等服务。
  合同一签,放心种田。产销合同这一契约关系的建立,使加工企业和农民由原先单纯的产品买卖关系发展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从而改变了过去那种农户承担市场风险、加工企业独享利益大头的局面。加工企业得到了充足货源,农民卖难问题得到了解决,形成了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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