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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 农民合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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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08
第3版(经济)
专栏:

  北京规定
  农民合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本报讯 北京市近日出台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失业保险暂行方法》中规定,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至此,北京市社会保险网已覆盖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劳动者。
  根据规定,北京市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用人单位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按招用的人数按月交纳,个人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1999年按6%的比例交纳,今后统一调整,最终达到8%。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暂按上一年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1%交纳。(周立今 吴坤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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