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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良友超市” 无端扣人翻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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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烟台“良友超市”
  无端扣人翻包
  我是北京北辰房地产经营公司的职工,“五一”期间带4岁多的女儿到烟台探亲、旅游,准备乘5月4日晚548次列车回京。5月4日下午5时许,我带女儿逛烟台“良友超市”。当我们离开超市时,两名工作人员声称通过监视器发现我拿了超市的化妆品而没有付款。我说:“根本没有的事。”争执中,他们将我和小女儿挟持到他们的办公室。在他们的胁迫下,我将随身带的坤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在他们办公桌的玻璃板上,结果根本没有他们认为的我没有付款的化妆品。我气愤地质问他们“如何解释”,他们尴尬地说,“监视器太小,没看清楚。”又说什么:“通过监视器看到你两次打开包,怀疑你拿了商场的东西。”我确实从包里给女儿拿过一个果冻,又拿纸巾给她擦手。但这家超市既没有禁止顾客带包入场的告示,我进超市后也没有服务员提醒我存包,离开超市时也没有听到因有未消磁(没付款)商品而发出的警铃,超市工作人员仅仅凭那“看不清楚”的监视器就随便扣人、翻包,这完全是一种侮辱人格的违法行为。
  我要求“良友超市”给我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复。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10—808号 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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