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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和阿尔巴尼亚互换文化合作协定批准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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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2-26
第1版()
专栏:

我国和阿尔巴尼亚互换文化合作协定批准书
【新华社讯】地拉那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文化合作协定的批准书的互换仪式,于二月二十一日在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举行。这个协定于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四日在北京签订,并于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六日经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团批准,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
代表阿尔巴尼亚方面进行批准书交换的是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贝·什图拉,代表中国方面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尔巴尼亚特命全权大使徐以新。
阿尔巴尼亚方面参加仪式的有:阿尔巴尼亚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席法·帕奇拉米,科学院院长科·帕帕里斯托,外交部副部长瓦·纳塔奈利,教育和文化部副部长基·切乌,教育和文化部文化司司长弗·雅科瓦,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德·拉马尼,外交部交际司司长穆·克罗伊。
中国方面参加仪式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一等秘书王栋、三等秘书刘化伦和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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