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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造福于民——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就医疗卫生改革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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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21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深化改革造福于民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就医疗卫生改革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李新彦白剑峰
  今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将进行重大改革,这成为许多普通城镇居民关心的热门话题。那么,改革究竟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广大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维护?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
  记者问:去年年底以来,全国各地有不少人到医疗机构突击购药,卫生部门对此有何看法?
  答: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许多人不了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内容造成的。新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按国务院的部署,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计划于1999年在各地陆续启动。卫生部门将以这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化医疗机构改革。目前,卫生部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引进竞争机制,允许患者在若干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进行选择,同时在医疗机构内部实行减员增效,力图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因此,从卫生部门的角度讲,实行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后,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是有保障的。再者,任何药品都是有一定的有效期和特定的适应症。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才是治疗疾病既有效、又省钱的好办法。因此,到医疗机构突击购药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可取的。
  记者问: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后,医院是否就不再卖药了?
  答:我们讲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不是医院今后不再卖药。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这就是说,患者就诊后可以持处方自由选择买药单位。实际上,以前患者持医院处方也可以到药店买药。这次改革所不同的是,患者持处方在定点药店的买药费用,可以按规定从医疗保险中报销。同时,医院的药房继续存在,继续承担医院的药事管理、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指导临床用药的职责,患者同样可以在医院药房配药。引进这种竞争机制,最终受益的应该是患者。临床药学是临床医疗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不办药房是不现实和不可能的。
  记者问: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后,是否会影响医生和医院的收入水平?
  答: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后,在一定时期内和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影响一些医生和医院的收入水平,这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造成的。长期以来,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补偿采取政府补贴、药品收入和医疗服务收费三种渠道,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性较大,药品收入下降后补偿不足的矛盾会较突出。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明确要求今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医疗服务的行为,力争从减员增效、压缩冗员、降低医疗成本着手,逐步理顺和调整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服务总收入的比重。在宏观上,还将通过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信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医生和医院的收入将会在不断深化的改革过程中,得到逐步改善和提高。
  记者问:实行深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后,会不会出现看病贵的情况?
  答:从总体情况来分析,不会出现看病贵的情况。在治疗的过程中,就诊费用主要由诊疗费、药费两部分组成。城镇医疗机构改革要逐步理顺和调整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服务总收入中的比重。这样,医疗服务收费将会有升有降。部分低于成本的医疗技术收费项目可能调高,一些大型检查治疗项目的标准将降低。尽管药品的定价不是医疗机构所能控制的,但由于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遏制了不合理用药,所以,药品支出总体水平将得到控制。
  记者问: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能否杜绝今后医院的“大处方”行为?
  答:首先,造成“大处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医疗机构的角度分析主要有两点,一是经济利益驱动,二是医生诊疗水平的局限。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收入上缴、合理返还等一系列措施的实行,切断了医生开“大处方”与医药公司、厂家营销人员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医生开药的多少与其个人和医院的经济利益没有直接联系了,就基本上可以从机制上解决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则要通过不断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来解决,因病施治,合理科学用药。
  记者问:城镇医疗机构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何时出台和完成?
  答: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已于1998年12月14日公布,明确指出从1999年1月开始启动,到1999年底完成。卫生部为了配合这项改革的出台和实施,于1998年初开始了认真的调查测算和周密的论证。在最近结束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全国卫生厅局长对深化城镇医疗机构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城镇医疗机构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将会伴随着各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出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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