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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因案小而不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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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6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勿因案小而不报!
  5月4日的《人民日报》报道:自今年3月23日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一次严打盗窃自行车的斗争,已缴获4000多辆赃车,这些车均等待车主来认领。很显然,这些车主在破案前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就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带来了难度。往严重处讲,这也放纵了违法犯罪分子。究不报案的主因,不少人认为:自行车值不了多少钱,公安机关又破不了案,不如不报。而事实并非如此。
  我想:每个受害人,受害后报个案,也花不了多长时间。对此,公安机关既不收费,又为你破案,你又何乐而不为?难道你还心甘情愿地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吗?
  (朱兆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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