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远离荒漠化 保护大草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7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远离荒漠化 保护大草原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傅守正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受荒漠化危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荒漠化土地面积占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近1/3。据调查,全区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亿元。更为严峻的是,荒漠化还直接威胁首都、华北和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加快内蒙古荒漠化治理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内蒙古荒漠化土地的显著特点是:分布范围广,全区荒漠化土地约10.5亿亩,遍布8盟76个旗县;扩展速度快,全区每年仅退化草原的扩展面积就达1200万亩;危害损失严重,荒漠化导致全区2/3的农田、草牧场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50年代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为防治荒漠化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平原绿化、辽河防护林、黄河中游防护林等大型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使防治荒漠化进入了有规划、高速度、大规模治理的新阶段。目前全区森林面积达18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解放初的7.7%提高到现在的14.82%。全区近200万公顷农田,213万公顷基本草牧场受防护林的保护。以生物措施为主的生态建设工程,使22%的风沙危害面积和28%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和控制。全区人均粮食占有量跃居全国前列,牲畜总头数突破7000万头大关,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自治区防治荒漠化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荒漠化治理速度落后于荒漠化扩展速度的总趋势还没根本扭转。加快荒漠化治理仍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和各族群众面前一项极为紧迫的战略任务。自治区近期防治荒漠化的目标是:到2002年,力争全区森林面积达到19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15.7%,使荒漠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到2010年,全区森林面积达22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18.5%,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区防治荒漠化将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基本思想,通过延包土地,划分草牧场,拍卖、划拨宜林“三荒”等措施,鼓励社会各方对荒漠化进行多种形式治理。通过普及推广适用技术,依法保护治理成果,加快荒漠化治理步伐,再创我区防治荒漠化工作新局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