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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化和防治荒漠化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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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7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国际资料

  荒漠化和防治荒漠化公约
  1949年,法国科学家奥布立维尔在研究非洲撒哈拉以南撒赫尔地区的生态问题时,发现这一地区的热带森林被滥伐和火烧之后,其界线后退了60公里至400公里,出现森林演变成热带草原,热带草原变成类似荒漠的景观。于是,他把这种环境退化过程称为“荒漠化”,这也是人们第一次提出这个概念。
  荒漠,按地表组成物质可分为岩漠、砾漠、沙漠、泥漠和盐漠。1994年6月17日,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五轮会议上,人们将多年来对荒漠化概念的研究和争论统一起来,把荒漠化定义为: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其中包括植被的荒漠化、草场退化,土壤干旱化、旱地农作物生产力衰退,土壤水渍和盐渍化,水土流失,沙漠化。
  1992年,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防治荒漠化被列为国际社会优先采取行动的领域。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的谈判也在这一背景下拉开序幕。同年召开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了47/188号决议,成立《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谈判委员会。公约谈判从1993年5月开始,历经5次会议,于1994年6月完成。
  这是在防治荒漠化领域的第一个全球性公约,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套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国际合作体制,促进和推动国际社会在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的合作。(绮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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