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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沙植树育草 保护江河源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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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7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封沙植树育草 保护江河源头
  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光和
  青海省是我国荒漠化危害严重的省份之一。荒漠化土地面积达2.17亿亩,占全省总面积的20.1%。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柴达木盆地、共和—贵南盆地、青海湖环湖地区和长江、黄河水源头地区。目前,全省荒漠化面积以每年200万亩的速度推进。据测算,全省每年由于荒漠化危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24亿元。
  从60年代以来,青海各族群众积极开展治山治水、封沙育林育草和植树造林活动,相继建成了香日德、诺木洪、格尔木等一批荒漠绿洲,累计建成围栏草场2291万亩,人工种草1083万亩,改良草场1407万亩。“坡改梯”面积累计达260万亩,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8.2万亩。与此同时,青海省还开展了“三北”防护林和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到1998年底,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349.5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79年的2.64%提高到1998年的3.1%。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省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青海省防治荒漠化工作认真落实生态建设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东部农业区,坚持以“坡改梯”为中心,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柴达木盆地则以建设农田防护林和封沙育林育草为重点,发展绿洲农业。牧区以草原“四配套”建设和鼠虫害防治为重点,突出科学造林和科学治沙。大面积推广生物固沙、汇集径流整地、柠条雨季直播造林等技术。于此同时,加强立法保护林草植被,并开展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和破坏沙区植被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快荒漠化治理进程,根本改善江河水源头地区的生态环境,青海省编制了《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提出防治荒漠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力争到下世纪中叶,使全省适宜绿化的土地种上林草,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整治,草原植被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青海省将加大林草植被保护力度,认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到2030年建成3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使保护区面积达到1.08亿亩;推行以草定畜,禁止毁草开荒,东部农业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青海湖环湖地区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牧;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植被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快重点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抓好“三北”防护林等八大生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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