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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企负担重苦不堪言 政府出重拳下力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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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9
第6版(乡镇企业)
专栏:

  乡企负担重苦不堪言
  政府出重拳下力整顿
  本报讯 记者彭俊报道:针对当前乡镇企业负担沉重的实际情况,河南、江苏、辽宁、天津、吉林、四川等省市积极开展乡镇企业减负工作,力争给企业营造一个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乡镇企业的社会负担过重,已成为影响乡镇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摊派名目繁多,屡禁不止。甚至有些地方把过去对农民的负担转移到乡镇企业,使企业不堪重负,严重侵犯了企业利益,严重制约企业发展,广大乡镇企业反映强烈。一些地方乡镇企业税费比例达到1∶1,个别地方甚至达到3∶1。据对河北、河南、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湖北、浙江、山东、宁夏、青海、海南、云南、宁波、深圳等15个省市区乡镇企业负担情况的调查,各种摊派、集资、收费、罚款等费用多达180余种,其中不合理负担竟然占到46.43%。
  各级政府站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下决心、下大力整顿乡镇企业负担过重的情况。江苏、四川等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河南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规定》。中共江苏省委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和切实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意见》,提出全面清理涉及乡镇企业的各种收费;对乡镇企业承担的乡村负担实行总量控制;坚决刹住对乡镇企业的各种摊派和乱评比、乱拉赞助;加强控制乡镇企业负担的检查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等七条具体措施。吉林省乡镇企业局和吉林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等11个部门关于促进天津市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中规定:“确定乡镇企业应负担的合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每年将收费目录报市政府批准,并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执行,逐步实现限项、限额、控制总量,把不合理的负担真正减下来。”
  农业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工作。早在1997年,农业部就与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检查清理向乡镇企业收取费用的通知》。目前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承担费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有关人士说,他们将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分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总结推广各地减负工作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措施,争取切实减轻乡镇企业负担,保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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