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张皓若就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强化海洋环境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张皓若就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强化海洋环境管理
  本报北京6月22日讯 今天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强化了海洋环境管理,增加了海洋生态保护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等内容,加强了对破坏海洋环境行为的处罚。
  在谈到修改这部法律的必要性时,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皓若说,首先,从目前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状况看,由于城市生活污水和工农业废水大量排海,海洋环境灾害发生频率持续增加,加上其他严重破坏海洋环境的活动,使得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在不断加剧,海洋资源基础条件破坏严重。现行法的有关规定已不利于遏制海洋环境的持续恶化。第二,现行法未能从整体上对保护海洋环境作出明确、具体的规范,不能适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第三,对于整个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体制,现行法的规定使得海上执法机构的责权分散,在很多情况下导致了执法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实施;同时,也使得海洋环境科研成果在海洋环境管理工作中,未能很好地得到应用。第四,现行法颁布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和环境管理上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相关法律对保护环境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中,新增加了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应该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同时,由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完善,使得现行法的可操作性较差,不利于制止严重破坏海洋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第五,自现行法实施以来,我国相继批准加入了一些国际公约和议定书,特别是我国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我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发生了变化。
  关于修改的主要内容,张皓若说,为强化海洋环境管理,修订草案增加了“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一章。他说,修改草案中将制定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三项重要职能交由国务院作出规定。
  张皓若说,修订草案增加和完善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规定,新增加规定的法律制度有: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海洋污染事故应急制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制度和船舶油污保险制度、“三同时”制度、对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工艺和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设备的淘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以及申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