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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还需添喜解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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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24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尊老敬老大家谈

  农村养老还需添喜解忧
  山东枣庄市台儿庄 袁袤翔
  不久前,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在台儿庄镇前张庄村,公开审理了一桩赡养纠纷案:年逾八旬的张氏因生活无靠状告7个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法庭查明事实后,经过庭内调解,被告当庭认错,并签订了赡养协议。旁听此案,被告有老不养的行为令人气愤,老人依法维权的行动令人佩服。作为采访此案的记者,也因此对农村养老现状进行了一些调查,结论是:喜忧并存。
  农村养老现状有令人欣喜的5个方面:
  一是传统养老观依然发挥作用。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和模式,如今继续唱着“重头戏”。在台儿庄农村,有子女的老年人,他们的经济赡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医疗保障,都由其子女负担并且能够得到基本满足,即使有个别发生问题,经过及时教育、调解,也都能得到圆满解决。
  二是公益保障型养老方式依然行之有效。约占老人总数3%左右的孤寡老人,除进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外,散居各村的,全都享受集体供养的“五保”待遇。在台儿庄区,这部分老人全都落实了合同供养制,供养费用都是由“三提五统”解决,而且是足额提留,村提乡管、统一供应。
  三是福利型社区养老水平日益提高。台儿庄区10个乡镇全都建有高标准的社会福利院,供养着全区40%的农村孤寡老人。他们在这里不光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还能老有所为,通过以副养院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自给有余,既提高了生活水平,又免除了群众负担,减轻了财政压力。
  四是老年福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兴起,使农村养老开始向社会统筹轨道迈进,并展现了光明前景。台儿庄区所有70岁以上老人全都免除“三提五统”,并享受福利金待遇。
  五是精神文明建设为农村养老增添了活力。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志愿者义务敬老涌现出不少先进典型,他们的表率示范功能,加上文明村户的评比、普法教育和赡养合同的签订所产生的激励与制约功能,教化和规范了人们的行为。
  但事实上农村养老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概括起来也有5个方面:
  一是老人单居较为普遍。这样虽然使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老少之间因“代沟”所产生的摩擦相应减少,但家庭养老在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方面的功能被削弱甚至淡化,生活水平有老低少高的趋势。
  二是多子女老人子女之间或多或少地存有攀比思想,要好都好,要不好都不好,导致不同家庭的老人之间生活水平差距拉开。
  三是一子一女养四位老人的家庭结构,使独生子女养老负担加重,农村中老年人和刚成年的独生子女对此忧虑较多。
  四是社会养老机制仅见雏形尚未推开,农村养老保险尚未得到普遍信任,乡镇敬老院规模普遍偏小,满足不了社会需要。
  五是多子女老人的赡养问题,有“孝心拆散老‘鸳鸯’”的现象存在,使老年人精神生活出现孤独。
  农村人口老龄化,是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正因如此,农村养老状况理应受到关注。面对农村养老现状的五喜五忧,如何添喜解忧,社会各界都应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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