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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费改税”前的交通规费征收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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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25
第2版(要闻)
专栏:

  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费改税”前的交通规费征收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林红梅)交通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费改税”前的交通规费征收工作,遏制费源流失现象,确保1999年度各项交通规费的正常、足额收缴。
  通知说,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缺乏全面了解,致使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环境恶化,一些地方偷逃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现象严重,个别征费人员思想波动,不安心工作,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据初步统计,1999年第一季度,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额比去年同期下降约20%,有的省份下降达30%,使国家蒙受了数十亿元的经济损失。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今年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各级交通征稽机构要教育职工提高认识,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队伍的稳定,做到人心不散,思想不乱,管理不松,征费力度不减;要教育广大征稽人员知难而进,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征稽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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