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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永远的“生命线”——黑龙江省法院实施“一二五”系统工程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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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2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司法公正——
  永远的“生命线”
  ——黑龙江省法院实施“一二五”系统工程纪实
  本报记者 吴兢
  1999年6月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59名竞选“审判长”的法官,满怀信心走进了考场,参加审判长任职资格考试。
  这次考试,是省法院实行审判长责任制、还权于合议庭、提高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他们实行“一二五”总体思路的最新做法。这个“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的系统工程,虽然仅实施了短短半年,但成效不小。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综合结案49080件,其中一审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结案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1.7%和11.3%;执结案件同比上升60.2%。
  “一二五”系统工程的实施,实实在在体现了我们工作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现任省法院院长徐衍东走马上任,正是举国上下对司法公正极为关注之时。尽管法官队伍在总体上是好的,但少数人的不良行为、不良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不满。徐衍东深感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
  徐衍东跑遍全省18个中院,还跑了40余个基层法院、50余个一线法庭,法院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答案在他的心中越来越清晰:公正司法!法院工作理应围绕这一核心层层展开。
  经过集体的研究完善,在去年12月的全省法院院长会上徐衍东正式提出了“一二五”总体思路:“一”是确保一个奋斗目标:司法公正;“二”是强化两个关键环节: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五”是落实五项保证措施:改变思想观念、改革审判方式、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进审判监督机制、改善执法环境。
  “一二五”系统工程在全省法院系统迅速铺开,将“公正”二字,高悬在每一名法官的心中。
  从实体裁判,到诉讼程序;从法官形象,到执行裁判,公正的“指挥棒”指向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长期以来,案件久拖不决一直是老百姓反应强烈的问题。而在法院内部,重实体裁判,轻诉讼程序的做法却未能得到扭转。
  在实践中,为什么一些案件还未判,当事人便说有“鬼”?一些判决本来是公正的,当事人却仍不服?法官办案形象不佳,便是“罪魁祸首”。
  在黑龙江法院的“一二五”思路中,“公正”不仅仅包括实体的裁判,还包括诉讼程序、法官的形象和法院裁判的切实执行,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改革,为司法公正打上了“时代”烙印
  以改革保公正,也成为黑龙江省法院实施“一二五”系统工程的特色。他们以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
  在省法院机关,正在实施的“审判长责任制”令人耳目一新。省法院副院长戴志强告诉记者:“审判长责任制,让高素质的法官独立办案并承担责任,打破了旧的层层审批案件的行政管理模式,是顺应时代要求的,有利于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审判机制。”
  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案件流程管理中心———告立庭,职责全新。该庭掌握案件入口和出口,跟踪案件流程;当案件面临超审限时,这里会及时发现并发出催办函。
  在大庆市中级法院,庭审与调查等辅助程序分开进行,促进了裁判公正、提高了办案效率。据院长李云亭介绍,改革后,全院的当庭宣判率大大提高,案件的审理时间也大大缩短……
  为保证办案质量,黑龙江省法院还大力改革人事制度,积极推行公开考试、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定向交流等做法。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正在这里逐步形成。
  全过程监督,内外共同监督,错案严格追究……
  全方位的监督,让公正不再是“纸上谈兵”
  随着“一二五”思路的推进,保证公正审判的各项监督在黑龙江省法院更加完善。
  一项“开庭预报”制度,在牡丹江市反响热烈。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凡是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报送中院督查办,排出开庭总表,报送人大、政协、政法委,并向涉案的主管部门发送,约请他们旁听。
  立案,一直是当事人反映较多的问题,而绥化地区中级法院的一纸“立案监督卡”收效甚佳。监督卡在案件受理时发给当事人,上面记载了受案和投诉事项,使当事人监督方便、投诉有门……
  黑龙江法院人更加重视外部的监督:人大政协的监督、群众的举报信访、检察机关的抗诉、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力求真正把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监督之后,有错必纠,有恶必惩,绝不姑息。
  图为院长徐衍东(中)、副院长戴志强(左)到基层看望法官、了解情况。(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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