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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假冒商标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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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23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提醒

  如何判断假冒商标行为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张孟厦
  司法实践中,审理商标标识相同相似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察:
  1.看其主观上有无故意“搭车”牟利的意图。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首例不正当竞争案件,山东莒县酒厂诉文登酒厂仿冒瓶贴装潢案,被告故意以“喜凤”攀附“喜凰”,“凤”字繁体中为古“鸟”字,与凰字相似;故意将注册商标“天福山牌”缩小为整个瓶贴的1.6%,其故意引人误认的意图是明显的。
  2.正确判断商标、标识、装潢是否近似。一般说,有这样几种情况:(1)完全雷同。像“红塔山”香烟,“茅台酒”的假冒;(2)部分相同。如有的只是将厂名换了一下,其他照搬;(3)故意近似。这在包装、装潢成为主要识别标志的化妆品、食品行业特别突出。对近似商标、标识装潢的判断,一般有以下几种标准:以整体观察为标准,即将文字、图形、着色、名称、读音等综合考察;以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为标准;以单独隔离观察为标准。
  3.看实际后果是否构成了对特定的商标标识的仿冒侵害和可能侵害。
  如果以上三点均具备,则很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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