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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 就新旧币兑换几个问题发表谈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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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01
第1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
就新旧币兑换几个问题发表谈话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在新的人民币开始发行的前夕,新华社记者就新旧币兑换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提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答复。下面是记者提出的问题和曹菊如行长的答复:
问:发行新币命令公布以来,市场情况有什么变化?
答:国务院发行新币的命令公布以后,全国人民是一致热烈拥护的。人民群众一致认为这是人民币进一步稳定和巩固的表现,是我国经济力量日益强大的表现,认为新币好看、好认、好算、好记、好使,政府为人民办了一件好事。人民群众认为,从政府提前公布发行新币的命令,就证明了政府发行新的人民币是完全符合于人民的利益的,这与过去国民党反动政府突然公布所谓币制改革,使人民无法躲避“票子化水”的损失,是根本不相同的。发行新币命令公布以来,市场情况是完全正常的,活跃的,物价是平稳的。人民对于人民币的信任和拥护,表现为人民感到兴奋和愉快,加倍地努力生产和努力工作,私营工商业者也提出爱国守法的保证。更加具体的表现则是各地人民银行储蓄的户数和金额都迅速增加,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西安七个城市自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四日,人民储蓄就增加了约一千亿元旧人民币。其他中小城市也有类似的情况。四川省遂宁、射洪两县农民储蓄迅速增加,期限很长,有定期一年的,存款额大,存一千万元至三千万元旧币的不在少数。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了我国人民对于政府的信任,人民对于人民币今后更加巩固的信心。
问:国务院命令规定应发行的主币中,有十元券一种,但二月二十一日各地报纸上公告的新币票样说明中,没有十元券的说明,而且注明暂不发行,这是什么缘故?
答:我们应该说明,适应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商品流通的扩大,发行票面额较大的货币,例如十元券的新币,是完全有必要的,这与增发货币截然是两回事情。我们曾经接到人民来信,认为目前现有货币(指旧币)的票面额实际上是较低的,应该有一些票面额较大的货币,以便利大宗的商品交易。根据一九五四年的经验,我们发行了一张五万元的票子,就可以少发五张一万元的票子,不仅节省了国家一部分印钞费用,更重要的是节省了人民点票计算的时间,这对于流通是必要的、而且是方便的。由于我们现在财政收支已经平衡,市场上货币流通总量的增减完全根据于市场上商品流通量的需要,所以物价是平稳的,绝不会因货币票面额的大小而起变化。
这种十元券我们认为是应该发行的,但是为了照顾当前流通的习惯,暂时还不发行。
问:新的人民币票券下端印有一九五三年的字样,是什么缘故?为什么又选择在今年三月来发行?
答:发行新的人民币的准备工作,是一九五零年货币稳定以后就开始进行的,因此,准备是很充分的。新人民币的印制技术精良,也是准备充分的一种表现。
目前发行新的人民币的时机是十分成熟的,这表现在目前已经完全具备了各种有利的条件。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发行现行人民币时,当时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局面虽然已经确定,但是全国大部分地区还没有解放,而国民党反动统治长时期通货膨胀所遗留下来的粮食、纱布、金、银、外币投机也增加了我们的困难,因此当时我们发行现行的人民币,只能解决统一全国货币的问题,还没有可能来解决全国货币稳定的问题。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后,由于人民革命战争已经获得全国规模的胜利,已有可能争取财政收支、物资调拨、现金收支的平衡,以实现通货的稳定,解除人民在解放以前十多年来所忍受的通货膨胀剥削,使人民生活得到稳定,因此在建国以后不到半年的时间之内,政府迅即统一财政经济工作,实现了全国通货的稳定。政府于通货稳定以后,即认为彻底扫除现行人民币的票面额较大等缺点,使人民币更加巩固和健全,以便于计价流通,是完全必要的,这是进行经济建设及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的必要条件。这一措施在一九五三年原即应该进行,但是由于技术原因,需要较长的准备时间,所以推迟到今年才进行。现在,全国财政收支接连三年不仅达到了收支平衡,而且拥有结余,国家已拥有充分的力量领导全国的市场,人民对五年来物价的长时期平稳已经有了深刻的印象,发行新的人民币的时机已经十分成熟。
发行新的人民币,本来可以在今年一月一日来进行,以便利账务处理,但由于当时正在城乡物资交流的旺季,为避免耽误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物资交流,因此选择处在淡季的三月一日来进行。
问:兑换新的人民币的具体手续怎样?
答:新的人民币的发行既然是为了便利人民,因此在兑换工作中手续极其简单,应以尽量便利人民为原则。
手头存有现行人民币的人,在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由于新币和旧币通用,可以兑换,也可以继续使用,由国营商店在卖货时收回。四月一日起,剩下来的五万元和一万元现行人民币,才需要兑换,五千元和五千元以下的还可继续使用。按照人民银行的计划,通过各单位发工资等方式发出新币,通过国营企业、合作社售货的方式收回旧币,就可以把绝大部分的旧币收回。
持有旧币的人,如果要兑换新币,手续极其简单。可以由自己到银行兑换,也可以由各单位凑齐去集体兑换。兑换时只是交旧币,领新币,完全不需要填报自己的姓名、住址、职业。各地办理集体兑换,其目的原是为了方便职工,便利兑换,应同时说明人民群众完全有自己单独前往兑换的权利。不仅这样,即是拿钱到银行去储蓄时,也可以写自己的姓名,也可以不写自己的姓名,更不必填写住址和职业。各地人民银行原来印的储蓄存款单据上如果还印有住址、职业等项目,储蓄户可以不填。有钱在银行兑换或储蓄,这是一件正当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中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和储蓄,就是一个明证。
曹菊如行长认为在人民一致拥护,各地党政加强领导以及国营企业、合作社和人民银行的密切配合之下,新币发行工作是一定能够顺利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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