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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粮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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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01
第2版()
专栏:

珍惜粮食
苏宁
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无锡市郊区下甸乡石街村旁的鱼池里浮起四十多条死鱼;鱼肚子胀得像打了气的一样。村上的群众剖开鱼肚,发现里边尽是米饭。有几个农民用罱泥的网在池里打捞了一番,又捞出约有二斗米的米饭和锅粑。
这些米饭是哪里来的呢?大家想起了前几天在这里住过的客人——上海铁路管理局苏州工务段补强大队。他们的伙食房曾经设在鱼池旁边。经过调查,证明这些米饭果然是他们丢掉的。
像这样浪费粮食的行为,并不是个别的。例如: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处伙食房养了九十五只猪,常常是拿剩下的白粥、白饭、馒头来喂的。公私合营常州大明纺织厂养了十四只猪,每天都吃白粥和馒头。在这个纱厂的食堂、车间、宿舍等处,经常可以看到丢弃的粥饭和馒头。这些都是令人不能容忍的错误行为。
还有,南京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府监委会检查了全市二十六个单位,就发现有十三个单位严重浪费粮食,突破了国家供应计划。全市一九五四年下半年粮食销售量竟超过原计划百分之十。
在一些机关里,有一些领导人,他们认为自己是担任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原则领导的人,至于那些“油盐柴米”的“事务问题”,用不着他们亲自过问。这样的“原则领导”是很成问题的。浪费粮食的行为同浪费任何其他国家资财的行为一样,应该认为是犯法的。
有些机关事务管理人员说:“机关太大,人员来往很多,浪费一点粮食免不了。”人员来往频繁造成的困难,确实是要注意克服的;但是,绝不应该由此得出“非浪费粮食不可”的结论。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由生活组长登记每人就餐次数,参考上月平均消费数,订出了比较可靠的消费计划,就节约了粮食。只有那些对国家财富漠不关心和对工作没有丝毫责任感的人,才会认为浪费粮食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还有一些干部和群众不把浪费粮食当成可耻的举动,还说什么:“吃饭还能不掉米粒吗?”“一个馒头拳头大,浪费个把能算啥”。这种看法的错误,只要算这样一笔账就足够说明了:一个馒头旧币三百元,全国每人每年浪费一个,就浪费了旧币一千八百亿元,这笔钱可以新建三个半综合性的食品工厂。
最近,中共江苏省委和南京、常州、苏州等市委已采取措施纠正这些严重浪费粮食的现象。江苏省委要求各市委指定一个常委分工掌握粮食统销工作,对以往粮食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堵塞一切漏洞。南京市委已召开了专门会议,检查了领导方面的缺点,要求各机关负责干部亲自动手,核实本单位供应计划,建立必要的制度,今后一律按各单位党、政负责干部签署的计划拨粮。同时,还要进行定期的或重点的检查,及时制止浪费粮食的现象;对于爱惜粮食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还要发动群众制定本单位节约粮食计划,订立爱惜粮食公约。这些措施是应该立即普遍推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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