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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地主的图书 古物应交公保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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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10-23
第4版()
专栏:大家谈

  没收地主的图书
 古物应交公保存
许子真
在这次隆尧县复查中,各村发现过去地主所藏之图书古物很多,政府下令搜集。举凡古今图书仪器碑帖字画,可作科学仪器及研究历史参考之用,在群众手里无何用处,甚至丢失撕毁,损失颇巨,此外尚有许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古董玩器亦非群众需要。因此我建议今后凡复查中所发现之图书古物以及化学仪器等,均须送交政府,交公保存,不得私人收藏,或运出解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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