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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自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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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3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作为一名举报人,她是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奖励的47名举报有功人员中唯一一个公开领奖的人。她由于举报挨了刀子,失去了工作,但她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她就是于新华,请看她的——
  举报人自述
  于新华
  10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2232人,发放奖金1006.5万元。
  我是1994年1月调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国贸城任副总经理的。上任不长时间,我发现总经理张庭浦挪用公款的问题,便萌发了要向上反映的想法。说句实在话,那段日子里,我也经历了一番思想斗争。其实,我与张庭浦之间没有一点个人恩怨,只要不跟他们搀和,安安稳稳地做个副职也就算了。然而,一个正直人的良知告诉我,国家财产岂能让张庭浦他们肆意糟蹋!
  1994年8月26日,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署名“郑义”寄出了第一封举报信。
  11月,我冒着严寒一次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公开了自己的真实姓名。11月21日晚,我一个人走到家门口,两个人冲上来,一个人掐住了我的脖子,我身上被砍了几刀。当时我只知道喊:“抓坏人呀!”听到我的喊声,两个人撒腿就跑。哈尔滨市领导对我受伤相当重视,当即决定由检察、公安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这期间,我遭受的报复也不断升级。1995年2月16日,张庭浦向各部门发出通报,我被免去了国贸城副总经理职务。3月25日,我被停发了工资,住宅电话和寻呼机都被停用。我一时成了既无工作又与外界无法联系的人。
  1996年9月,哈尔滨市检察机关重新组成了专案组,仅用7天时间就使案件有了突破。9月16日,张庭浦被抓,10月24日,接受张庭浦重金贿赂的当时的哈尔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胜文被抓,连我自己也没想到的是,我当初举报的国贸城犯罪案竟牵扯了副市长朱胜文等200多人涉嫌受到查处,67人被立案调查,这一案件成了全国瞩目的反腐败大案。
  对于一个举报人来说,我终于迎来了腐败分子受到严惩这一天。我深知,这一胜利不是我个人的胜利,而是我们的党与腐败作斗争的胜利。
  如今的国贸城更加显示出向上的活力,仅检察机关查处这一案件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1996年9月24日,经历了风风雨雨的我又在组织的关心下回到了国贸城。我带领国贸城一班人,提出“依法治城、依法经营”的口号,经营状况良好。
  下一步我要把工作做得更好,来回报党对我这样一个普通举报人所给予的关怀、支持和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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