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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农业新阶段推进农业产业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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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1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

  适应农业新阶段
  推进农业产业化
  万宝瑞
  编者的话
  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日前本报经济部与农业部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科迪集团在郑州举行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讨会”。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本文是他的发言摘编。
  充分认识新阶段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进入新阶段、增强自身发展能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业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必然产物。农业进入新阶段最根本的标志,是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既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的重要标志。它必然要求有新的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与之相适应,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能够与农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新的农业经营方式和运作机制,它能够有效地解决农业新阶段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新阶段面临的农业资源和市场需求的双重约束问题。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加工,并根据加工的要求组织农产品原料生产,把市场信息及时传送给农户,促进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这样既解决了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又使农产品转化增值,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其次,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农业科技进步不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龙头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具有自主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激励机制,它通过应用高新技术、组织项目科技攻关、技术入股等形式,提高各产业环节的科技含量,同时将科技进步主动导入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质,满足市场需要。可以说,龙头企业是农业科技进步的有效载体和助推器。
  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应对新阶段面临的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更多的已不再是单个生产单位、单个生产环节、具体产品或品种的“个体”的竞争,而是表现为整个产业链条、整个生产体系的综合性、整体性竞争。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就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扩大回旋余地。
  第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新阶段农民增收压力越来越大的问题。目前,占我国人口70%的农民,只占有40%的消费品市场、20%的储蓄存款份额。这一方面表明农民收入低仍是农村市场难以启动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也说明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潜力很大。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按照龙头企业的订单生产,龙头企业搞加工转化增值,并在加工、流通等环节对农民进行二次分配,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蓬勃发展的实践还表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和垄断,深化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特点、新机遇
  新阶段给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22个省、区以省委或政府的名义出台了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性文件。
  2.农业的成本利润率提高,增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内在动力。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风险小、见效快、投资获利较高的产业经营形式之一。
  3.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组织载体。农民专业协会以技术性、专业性、合作性为特点,把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共同进行加工生产和进入市场,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
  4.我国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低,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据有关方面分析测算,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品占其总生产量的90%以上,加工转化后产值增加2—3倍,我国农产品的加工品只占其总生产量的25%左右,加工产值只增加30%左右。
  5.农业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使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共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与千家万户结成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使农户“家家有项目、人人有活干、经常有收入”,不仅是解决上述难点问题的一剂良方,而且还创造了新的市场需求,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提高了农村经济各个产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6.各地经过探索,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累了初步经验。一是增强市场意识,改变过去重生产轻流通、重产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的倾向;二是加大科技兴农的力度,从过去偏重于争资金、上项目转到靠科技、靠人才,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各环节的科技含量,提高产业整体效益上来;三是重视建立利益机制、风险机制,使产业化链条中的各个环节、各个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四是从过去比较偏重于一般指导和行政干预,转变为通过试点示范、积极服务、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健康发展;五是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产业化经营,如通过招商引资帮助龙头企业开拓国外市场、通过资本运营壮大龙头企业规模、通过建立名牌和特色主导产业推动龙头企业发展等。
  新阶段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新阶段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领导支持与尊重群众创造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企业行为,要靠农民的积极参与,形成内在的利益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和壮大,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今后仍然需要这种支持。但要充分注意培育良好的运作机制。要尊重基层干部、农民、企业家的实践和创造,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鼓励群众大胆探索,选择符合实际的经营组织和利益机制,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二是处理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强宏观调控的关系。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但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要尊重龙头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律,不搞拔苗助长和大包大揽。要加快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质量档次。也可以利用资产重组和企业兼并、联合、租赁等多种形式形成新的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就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加强宏观调控,新上农产品加工项目,一定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搞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不能盲目铺新摊子,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处理好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在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必须与农民结成共同利益关系,让农民得到实惠,实现共同发展。可采取合同契约、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等多种方式,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
  四是处理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的关系。在新阶段,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实施发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两大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乡镇企业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重点,作为结构调整的一个主要方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同时,要调整布局,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共同发展,相得益彰。
  五是处理好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关系。不同地域的龙头企业,要立足区域分工和资源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我国12亿多人口,市场潜力很大,龙头企业要以多样化、优质化的产品满足人们的需求,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产品出口。(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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