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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健行在纪念《劳动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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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6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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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健行在纪念《劳动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7月5日讯新华社记者索研、本报记者潘跃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在今天举行的纪念《劳动法》颁布5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改革和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始终是我们最大最重要的政治。他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权利、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
  尉健行说,《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5年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根本要求出发,紧紧地与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积极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劳动法》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与《劳动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力度,努力把这项工作推向前进。
  尉健行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给经济关系特别是劳动关系带来深刻的变化。既给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也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尉健行强调,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就必须不断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改革和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始终是我们最大最重要的政治。必须看到,贯彻实施《劳动法》,是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经济利益、政治权利,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在劳动领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方面。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就必须与当前的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解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存在的现实问题。要通过贯彻实施《劳动法》,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保险和劳动安全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要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劳动权利、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要继续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并以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劳动关系,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要继续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此保证职工群众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维护好他们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权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和制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就必须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要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研究解决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方面的问题。要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职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劳动法律监督体系,形成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就必须加快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配套与完善,把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加快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集体合同法》及劳动安全卫生等其它方面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要积极推进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和企业方面的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协商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问题。
  座谈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和倪志福同志出席了会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郑斯林,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出席会议并发言。
  据了解,《劳动法》实施5年来,全国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30多万家,覆盖职工6600多万人;有关部门共调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0多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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