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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连续3年居全国前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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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6
第1版(要闻)
专栏:

  深圳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连续3年居全国前列
  本报深圳7月5日电记者任维东报道:深圳从培育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入手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完善配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国有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利润率、资本收益率、销售利润率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连续3年居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前列。
  深圳市长李子彬日前介绍说,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圳市主要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
  大胆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对单一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到目前,市属企业共完成“放小”752户,占计划总数的70.5%。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国有资产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新体制,由3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国家从事国有资产的资本经营和产权运作,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深圳市1985年前就撤消了部分政府行业主管局,1987年7月,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市投资管理公司,1992年9月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993年10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这样就实现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离以及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效实现了政企分开,解决了国有资产出资者主体缺位问题,理顺了产权关系,加强了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努力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技术创新机制。深圳市从1994年开始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今年又探索期权股份等改革方式。知识和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先进适用的专利和技术可以作价入股。实行内部员工持股的办法,使其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地连接在一起。1994年以来,全市已有146家中小企业实行内部员工持股试点。
  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1996年深圳市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只管三家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地方金融机构及驻香港深业集团等9家企业的领导班子。其余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下放到资产经营公司,按照下管一级、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逐级管理,将总经理的任免权真正交给企业的董事会。
  1998年深圳进行了政府审批制度重大改革,审批项目由737项减到310项,核准项目也进一步减少,凡是能够由市场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政府不再审批。
  从1980年到1998年,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年均递增46.51%,国有净资产年均递增45.52%,实现利润年均递增37.47%,截至1998年底,深圳国有企业总资产达1761亿元,净资产635亿元,全市合计销售收入697亿元,利润总额为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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