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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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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03
第2版()
专栏:

进一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
王伟才

自从二月二十一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自三月一日起发行新人民币和收回旧人民币的命令以来,全国各地人民都表示热烈拥护。这几天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储蓄存款增加的情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北京,从二月二十一日到二十四日四天中,储蓄存款共增加了旧币一一三亿余元(合新币一一三万余元),而且新的储户增加了,仅一个储蓄所就增加了一三○七户,其中定期储蓄户有七○六户。在上海,二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两天中,二百七十余个储蓄所存款笔数增加,取款笔数减少,根据江宁、杨树浦等七个工厂区的统计,二月二十一日的存款比二月十九日增加了旧币二二亿元(合新币二二万元);天津、重庆、成都、杭州等城市在这几天中也都各增加了数以千计的新储户。

人民群众衷心拥护新人民币的发行决不是偶然的,这是人民群众经过实际生活的体验,对人民币有着坚定的信任的表现。
每一个受到过国民党反动政府通货膨胀政策毒害的人都会想起: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曾经变了几次“币制改革”的把戏,一九三五年的“法币改革”,一九四八年发行“金圆券”,当它在大陆的反动统治快将崩溃的前夕发行了“银圆券”,一次又一次地榨取了人民的血汗。从一九三七年六月到一九四九年五月,通货发行额增加了一千七百多亿倍;随着物价狂涨,利息曾高到每千元日拆一千二百元;当时每天票据交换的数字超过了银行存款三十倍,即是说,每一元货币在一天之内要经过三十个人之手,因为谁都不愿意持着伪币眼瞪着“票子化水”;于是黄金、美钞、银元、甚至棉纱、布匹都当作了筹码,伪币已不能成为主要的支付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既没有力量来储蓄,也不愿意来保存这些伪币,因之,储蓄存款科目在银行帐册上形同虚设了。
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管理下的货币制度是完全为人民服务的,还在解放初期,当人民政府正以发行人民币来肃清国民党反动政府的伪币,禁止外币和金银投机流通的时候,也就是在金融物价还没有完全稳定的时候,人民政府为使人民免受物价波动的损失,保障人民生活和培养人民节约储蓄的习惯,在各地先后举办了折实储蓄,以后又根据群众的需要举办了“定活两便”和“保本保值”储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如在上海,在一个半月内就开了三十三万个折实储蓄户,可见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府的这些措施,是衷心拥护的。
由于我们有逐渐发展的工农业生产的支持;我们有日益充实的金银和商品的储备;我们的国家预算又是年年有余的;人民币币值稳定的物质基础日益巩固,从一九五○年三月财经工作统一以后,就出现了金融物价长期稳定的局面。金融物价的一直保持稳定和人民收入的逐年增加,就使人民储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几年来人民储蓄的进展情况是:(包括城市和农村)年 份一九四九年一九五○年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一九五三年一九五四年金额(单位新币万元)一、○○七一三、一七○五四、三三七八六、○八八一三一、九一八一六三、九七九百分比一○○一、三○七五、三九六八、五四八一三、一○○一六、二八三
上述的统计告诉我们,在短短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在人民政府的积极鼓励和人民群众的踊跃参加下,人民储蓄存款已经增加了一六二倍,这笔新币一六三、九七九万元的储蓄存款,等于我国一九五四年国家预算收入的百分之五点九七。
在这笔巨额的储蓄存款中,定期储蓄从一九五一年占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上升到一九五四年占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左右,个别城市如北京则占到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三;储蓄存款的平均存储天数也从一九五一年的三十三天上升到一一二天;而从一九五四年来看,全国人民在超额认购经济建设公债后还比一九五三年多储蓄了新币三亿余元;这些情况,不仅充分反映了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而且有力地证明了人民币币值的日趋稳定。上海的工人说:“过去跑当铺,如今上银行。”这是多么强烈的对比!

人民政府不仅鼓励和保护人民节约储蓄,而且还在国家财政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对国民党反动政府遗留下来的烂债——解放前存款进行了清偿。人民政府鉴于解放前存款问题关系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而占存户百分之八十的小额存户中大多数又是以劳动所得的积蓄去存款的,所以在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日公布了“关于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合情合理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到一九五四年八月,根据全国五四六个清偿地点的统计,共计偿付了三十九万三千多户,金额达新币三、七七七万元,受偿存户纷纷写信感谢人民政府的关怀,尤其是万国储蓄会这种帝国主义在旧中国进行搜刮的金融机关的存户,更感觉到只有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才能这样关怀和保护人民的利益。

我国已经从一九五三年开始了计划建设——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因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需要大量的资金。
人民储蓄就是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积累资金的重要方法之一。当苏联在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时候,苏联人民委员会在一九三二年二月一日所发的指示中曾经指出:“五年计划的第三年度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任务,要求在苏联更加强社会主义的积累,特别是广泛发展储蓄事业。”
今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第三年,在这一年中,国家需要很多资金来投放于基本建设;而新人民币的发行,就会使我国货币制度进一步巩固,为人民储蓄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因之,必须进一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来支援国家的计划建设。
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视人民储蓄事业的。我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的所有权”;为了鼓励人民参加储蓄,中国人民银行还给予储户各种优惠待遇和便利。
首先,对于每一个参加储蓄的人都按照规定给付一定的利息,这也可以看作国家对所有以自己的剩余资金支持国家建设的人的一种物质奖励。这种利息,从一九五二年起,人民银行每年约付出新币八千万到一亿元。
参加储蓄是完全出于各人自愿。因之,不论活期定期,长期短期,存款多少,以及记上姓名地址或不记姓名地址都是由各人自己来决定的。任何人不能强迫命令。
为了便利储户存取款项,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普遍设立了许多办理储蓄的基层机构,而且还根据实际需要在逐步增设中。同时,为了适应储蓄事业日益发展的需要,已开始委托其他机关企业来代理吸收储蓄存款。此外,在营业时间方面,各地也根据储户要求实行了早、午、晚及星期日班的制度。银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也在日益改善。
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了更加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社会早日来到,我们每个人不仅要在各个岗位上努力工作,而且还应该提倡节约储蓄,尽可能将个人的剩余资金存入银行;不要以为一个人的力量小,如果全国人民平均每人每月储蓄新币一元,积少成多,一个月就可集中新币六亿元。这就有力地帮助国家的经济建设。因之,参加储蓄就是支持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行为,是热爱祖国的表现。今天,新的人民币已经发行,当我们为我国的货币制度进一步巩固而欢欣鼓舞的时候,我们深信储蓄事业必将进一步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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