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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冒名诈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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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7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警惕冒名诈骗
  李德民
  据了解,最近有人假冒某省委宣传部名义策划《不可辱的中国人》专题晚会,并向外资企业拉赞助。还有人打着中央领导和中央某领导部门的旗号,以组织召开“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座谈会”,编辑出版有关图书为幌子,在南方某省招摇撞骗,从中牟利。
  类似的事情,其他地方也有,甚至更为严重。一些胆大妄为之徒,置国家有关法规于不顾,为了牟取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以组织文艺晚会,编辑出版纪念画册、图书,拍摄专题电影、电视片等多种名目,到处拉赞助、拉广告。他们摇唇鼓舌,云天雾地,骗得来就骗,骗不来就走,给党和政府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也给基层单位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这些行为有的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招摇撞骗者抓住了人们的一个心理,就是上级党政领导部门有一定的权威,中央领导有很高的威信,假借他们的名义,就可以畅通无阻。有些事,特别是一些符合当前形势,配合中心工作,听起来满有创意的事,只要上级领导部门希望办成,有关部门和企业就会积极响应,要钱给钱,要物给物。可人们很难想到,只要钱物到手,借上级领导部门之名招摇撞骗者就会溜之大吉,赞助单位无从查问也无暇查问事情是否办成?钱物是否卷走?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对付这些骗局、这些骗子?比较容易做到的是:“私凭文书官凭印”,遇到类似事情,应该查明真假,只要认真,这不应该成为难题;凡遇形迹可疑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查处,只要问题确凿,就要坚决处置,并予以曝光,以儆效尤。值得深思的是如何铲除产生这些骗子、骗局的土壤。这些骗子的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受骗单位警惕性不高,甚至那里的领导有私心,为了出名、拉关系,慷企业之慨,甚至慷国家之慨。有时候,受骗单位明明心存疑问,明明勉为其难,但因碍于上级的“面子”,怕“上级”不高兴,明知不该办也去办,结果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警惕冒名诈骗,需做多方面的工作,多方面提高警惕。被冒名的党政部门要警惕,被拉赞助的企业单位要警惕,被邀请的有关党政领导要警惕,整个社会都要提高警惕。为了社会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对于招摇撞骗者、破坏安定团结者,要千目怒视千夫指。但也应该注意,党政领导部门要严格要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不搞此类活动,不借机敛财;党政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使骗子无机可乘,无孔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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