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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合理用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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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8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依法行政合理用地
  国土资源部部长周永康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仍十分普遍。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全国因土地违法受到行政处分的有41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91人。1998年底我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年初以来收到举报信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43%。二是城乡建设用地粗放、浪费惊人。现有城镇建设用地中40%低效利用、5%处于闲置状态,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50%低效利用、15%处于闲置状态。三是建设用地供求矛盾突出。据有关方面分析预测,实际需求占用耕地面积大大超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规定的全国控制耕地减少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认真实施新《土地管理法》。
  一、深入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国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宣传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大力宣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大力宣传新《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等一系列新制度,大力宣传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必须严而又严”的总要求,“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总方针。
  二、加强土地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快各省(区、市)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步伐。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搞好全程监督,强化巡回检查,注重事前防范,加强对重点区域、领域的专项执法监察。
  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控制和指导下,尽快完成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报批工作。市(县)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要及时公告,在社会监督下实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坚决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规定。
  四、改革和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收益要列收列支,专款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制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经济扶持政策。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大力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土地供应新机制。
  五、抓紧实施土地利用动态航空遥感监测,严格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责任制度。按行政区域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法律赋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职责。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作为考核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手段,要抓紧实施,定期向全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尽快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建立一支严格廉洁、统一管理的土地执法监察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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