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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生明严生威——记长沙市中级法院院长杨志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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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征文

  公生明严生威
  ——记长沙市中级法院院长杨志德
  胡杰
  五十出头的杨志德原任湖南长沙市司法局局长兼市政法委副书记,曾先后两次荣立二等功,并获一九九七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人民公仆”称号,去年一月当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他不负人民重托,维护司法公正,深得人民群众满意。去年年终“双文明”竞赛评比中,该院十六项工作全部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其中五项居第一位。
  “公生明,严生威,当院长要廉洁自律。”这是杨志德的座右铭。与当事人吃吃喝喝,拉拉扯扯是群众反映最强烈,也是损害司法公正的主要原因。杨志德来法院的第一次干警大会上就给自己立了个规矩:“一不喝酒,二不抽烟,三不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四不搞特权享乐,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杨院长三顿饭几乎都是与干警同在院机关食堂就餐,从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任何当事人及其亲友的吃请、送礼。
  一段时期,案件久拖不决、裁判不公、当事人申诉难和法律“白条”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杨志德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了庭长、院长、审委会委员“听审”、“听申”制度和实行庭审电视现场直播,有效提高了案件当庭宣判率和裁判公正性,缓解了当事人诉累。
  为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杨志德提请院党组制定了整套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配套制度,特别加大了法律监督、审判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规范、调整了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先后两次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单位中聘请了十五名执法监督员,每季主持召开一次征求意见会议,凡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和案件坚持件件有批示,并及时发出院长督办专函落实处理结果。
  一年多来,经杨志德接待、督办得以及时依法公正处理的各类案件一百二十多件。
  去年十一月中旬,杨志德院长收到长沙市燎原电影院法定代表人申诉长沙市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市开福区如意街办事处相邻赔偿纠纷一案,他审查发现原二审判决事实不清,处理不当,裁定变更审判内容违法,经实地察看调查后将该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同年十二月一日判决依法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及裁定,改判长沙市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开福区如意街办事处一次性连带赔偿申诉人燎原电影院经济损失七万元,使当事人申诉三年之久的错判案件得以依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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