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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功不迷信健身不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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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9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练功不迷信健身不违法
  刘祖禹
  改革开放为人们创造了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练功强身,希望健康长寿,这是人们对于提高生活质量的正常企求,反映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热爱,对于国家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现在,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健身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无论是早起在公园晨练,白天做工间操,还是业余时间以及周末进行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生活中的一道风景线。健身活动多种多样,有打太极拳的,有做广播操的,有练功的,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和选择,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只要锻炼得法,讲究科学,都可以收到强健体魄、提精促神的功效。党和政府一贯倡导和支持积极有益的体育锻炼和练功健身活动,为此做出很大努力,并将继续提供和创造条件。
  练功强身,应该是提高人体素质的一种科学方法。什么病,练什么功,练什么部位,要注意什么,都是有规律可循,有经验教训可资借鉴的。我们的祖先,积累了各种练功强身的经验和做法,是我们民族的宝贵遗产。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任何练功健身活动的作用都有一定的范围。如果以为某项练功可以包治百病,甚至可以成“仙”成“神”,那就错了,就会误入歧途,危害身心健康。
  问题不在于练功者,主要是少数别有用心者。他们或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号兜售文化糟粕,或趸来五光十色的伪科学,运用魔术加骗术,眩人之目,惑人之智,骗人钱财。事实上,这并不是他们的“新创造”。只要稍微留心,就不难看出他们所标榜的“弘法”,不过是其先辈的故伎重演。大凡在社会转折时刻,沉渣最易泛起,这些货色最易繁衍。对于近些年来练功活动中的种种装神弄鬼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和科学理论工作者早就看不下去了。许多地方的实际证明,只要讲清道理,剥其伪装,各种骗术就无所遁其身、施其伎,人们的眼睛就会为之一亮,精神为之大振,那些地方的练功强身活动就会健康地进行。
  练功也好,健身也好,都要遵纪守法,都应该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稳定,而不应该影响社会秩序,影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做任何事,搞任何活动,只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法律允许的,享有充分自由;不允许的,就要管好自己,不要去做。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练功不迷信,健身不违法,是每一个热心于练功健身活动的公民都应该做到的。对于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要进一步做到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武装自己,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积极引导练功健身活动更加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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