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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正气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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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3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

  落实责任正气扬
  本报记者吴兴华
  株洲车辆厂是我国南方最大的铁路货车生产基地,去年,全厂违法违纪案件比上年下降50%,全厂共有1046人申请入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工厂去年还实现利润1012万元。到今年6月中旬,全厂没有立一起违纪案件。谈起厂里的变化,干部群众众口一词地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起了大作用。
  1997年,正当株洲车辆厂寻求新发展时,违法违纪案件接二连三发生,其中大要案4起,涉及到多名中层领导干部,有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全厂人心浮动,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为了正党风,促发展,去年7月,厂党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在什么岗位负什么责”的原则,完善和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厂各级领导从党政一把手到各工部(工段)的负责人划分6个党风廉政建设层次,明确规定各个层次的各个领导岗位应负的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内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构成了人人有责、环环紧扣的严密的责任网络。
  党风廉政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关键在于责任追究能否兑现。株洲车辆厂党委“一班人”,坚持不讲客观原因、不讲情面、不打折扣。
  去年9月,该厂查出一职工在担任组装分厂上架工部主任期间,私卖工厂焊丝,分得赃款7500元。厂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规定,以间接责任对总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处以经济处罚,以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对组装分厂厂长兼党委书记进行了经济处罚和组织调整,其他2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受到经济处罚。
  今年5月,厂纪委查明一名中层干部在1997年1月至12月期间,擅自以厂团委名义在部分群众中集资18.9万元,造成恶劣影响。厂党委决定对这名中层干部犯错误负有直接、间接责任的5名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以经济处罚,其中有现任厂纪委书记。
  严格兑现责任追究,使每一名领导干部感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马虎不得,松懈不得。去年,株洲车辆厂欣逢建厂40周年。有的部门准备热热闹闹庆贺一番,有的打算给职工发一笔奖金。发现这些情况后,厂党委书记谢文科及时召集党委成员开会,作出节俭办厂庆的决定,全厂为此省下资金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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