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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减负办通报“三乱”案件督办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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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0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减负办通报“三乱”案件督办情况
  本报北京7月9日讯国务院减负办日前向全国通报了上半年“三乱”案件督办情况。
  《通报》说,为了加大治乱减负的督查力度,国务院减负办陆续对一些企业和群众举报的向企业乱收费案件下发了督办件。各地区、各部门都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处。大多数都能够做到在限期内办结,取消了一批乱收费项目,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治乱减负工作,受到企业广大职工的欢迎。但也有个别地区办事拖拉,未能按期完成。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对治乱减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力度,动真碰硬,狠抓落实,务见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各级经贸、计划(物价)、财政、监察、纠风、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坚持建立举报制度,并设立联系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行为。有关单位受理举报后,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案件,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减负办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对督办案件要加大力度认真调查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反馈结果。(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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