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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迫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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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05
第2版()
专栏:

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迫不容缓
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骆子程
经过一九五四年春夏的准备,黑龙江省农业合作化运动在秋冬两季广泛地发展了起来。全省现有新老农业生产合作社二万一千六百四十三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百分之三十四点六,(原老社农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七点零三),包括了全省耕地面积、农村劳动力、耕畜的百分之四十以上,百分之八十七的村都有了社,有一千八百七十二个村、九十三个区和六个县、市,已经基本合作化。
不少新建社有严重的缺点
在新建的这一大批农业生产合作社当中,有一些是相当粗糙的。在建社以前,有些县、区领导同志对本地情况和建社运动的发展形势分析不全面,从好的方面看的多,从不好的方面看的少,对农民觉悟程度估计过高;有些农村干部盲目乐观,简单从事,超越当地可能条件,盲目追求社的数量。社建成后,有些同志对巩固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盲目认为“社的问题不大,撂一撂不要紧”,放松或放弃了社的巩固工作。在全省新建社当中,建社条件基本具备、建社工作还细致、社员多数情绪好、入股投资问题大部分已解决、已建立初步的生产秩序的,约占百分之四十;大体具备建社条件、建社工作较粗糙、生产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部分社员情绪不稳、少数社员已经退社的,约占百分之四十五;建社条件较差或不具备建社条件、建社工作很粗糙、只搭了个空架子,生产资料还没有评定代价、入股投资问题还没有解决、生产还没有统一组织、多数社员思想混乱的,约占百分之十五,其中已垮台散伙的占百分之三至五,接近垮台的占百分之十左右。集贤县一百九十四个新社中,有一百五十九个是属于后两类的。呼兰、桦川、嫩江等县尚未确定生产资料代价的社占新社半数左右。桦川县已垮台和接近垮台的新社占新社总数的百分之十九点四。百分之十五到二十的新老社混入了地主和富农;约有百分之一的新社的领导权被富农分子和残余封建势力、反革命分子把持操纵。
老社中间也有许多问题
原有的六千多个老社,也有许多问题。从生产结果看,据二十八县二千七百八十二个老社秋收预分统计,收入超过当地常年互助组的占百分之八十三点四,和当地常年组收入相等的占百分之十四点三,低于当地常年组收入的占百分之二点三。在经营管理方面,一部分老社提高得很慢,问题很多。突出的问题是老社增产潜力发挥不够,农业技术改革落后于增产要求,新式畜力农具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粪肥质量差,籽种选育不善,整地不细,缺苗断垅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不少老社的劳动组织不严密,劳动纪律松懈,窝工旷工多,开支手续不严,损失浪费大。有些老社不积极实行多种经营,公共积累少,很少进行必要的基本建设,影响了生产的扩大。有些老社由于生产提高缓慢,已不能满足社员增加收入和逐步扩大社会主义积累的要求。贫农不满现状,积极要求扩大生产。因此,进一步扩大生产,已是老社带根本性的问题。一部分老社扩大后,新社员入股投资问题没有解决。有些老社在吸收新社员时“嫌贫爱富”。有些老社年景丰收也少留公积金,有条件也不愿归还国家贷款。拉林县去年基本丰收,但老社偿还贷款数量尚不到应偿还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很多老社在粮食统购时,低估产量,虚报灾情,宽打消费,不愿接受国家计划,甚至有的假造账目,欺骗政府。部分老社在分配问题上有侵犯贫农利益现象,受灾后地租应减不减,受了重灾应多减却少减,无原则地加大生产资料所得部分。双城县“新丰”社混入社内的地主富农捣鬼,分配的结果,劳力最多的户的收入比入社以前大大减少,劳动力少生产资料多的户的收入大大超过入社以前。有的地方也有侵犯中农利益的现象。木兰县有的区村不问合作社受灾与否马租一律减低百分之二十。
大部分互助组目前处于涣散状态,组的骨干力量减少,劳力、畜力大大削弱,组员情绪不安定。许多社外的老弱残疾个体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还没得到妥善安排。
党的政策还没有全面地贯彻
在执行党在农村的根本路线方面也有不少问题。歧视排挤贫农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干部错误地认为“贫农经济弱,没法依靠”,把贫农看作是“累赘”“负担”,用平均投资、平均摊公共财产等办法限制贫农入社,排斥贫农参加社的领导核心。有的社形成“谁经济力量强,谁说话算”。贫农反映:“一样的管理委员,说话有硬有软。”也有些干部对巩固团结中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中农的动摇心理缺乏耐心的教育和必要的等待,个别地方曾发生粗暴地强迫中农入社的现象。也有部分同志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农村阶级斗争尖锐化复杂化的形势缺乏明确的认识,对富农、残余封建势力和反革命分子缺乏应有的警惕。许多村屯发现了富农和反革命分子造谣挑拨、放火烧合作社庄稼、伤害合作社的牲畜,但却没有及时揭露和回击。少数同志错误认为“旧地主、富农老实,入社好领导”,“新富农留在外边,合作社赛不过他们,让他们入社比不让入强”。以致一部分社混入了地主、富农,他们乘机篡夺社的领导权,破坏社的生产,在社内制造不和,挑拨合作社和国家的关系,散布消极空气,拉拢落后社员,瓦解合作社组织。呼兰新民村一个老社,由于富农从中破坏,播种八垧亚麻,故意下籽过浅,结果一棵未收;六垧高粱下籽过深,每垧只产一石六斗多。这个村的三个新社,有两个社主任是新富农。
巩固农业社的工作迫不容缓
根据中央的指示,黑龙江省委已经决定在春耕前密切结合春耕准备工作,作好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方面来。这是因为:农村现有的社会主义阵地巩固与否,是今后全省农业合作化运动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如果现有社办不好,哪怕是十分之一办不好,绝对数字也是很大的,在农村中坏的影响也将是严重的。薄弱社将会大量增加,群众思想将会陷于混乱,领导方面将会陷于被动,将会使正在向前发展的合作化运动走回头路,妨碍整个合作化计划的顺利完成。
要把整顿巩固农业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一环,还因为农业社对于完成农业增产计划已经具有决定意义。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包括了百分之三十五的农户,包括了农村劳动力、役畜、耕地面积百分之四十以上。这一情况表明,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全省农业经济发展上已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社办好了,全省将有百分之四十以上的劳力、畜力和土地做到人尽其材,地尽其力,物尽其用,就可能有力地团结和带动互助组、个体农民,改进技术,提高生产。如果农业生产合作社办不好,给生产带来的损害就会很大。如果说个体经营缺乏计划还能勉强维持,那么合作社的生产就必须有计划,有合理的经营管理,搞不好很容易相互推诿,窝工浪费给生产造成不良后果。个体经营搞不好,所涉及的仅仅是那一家,几垧地;合作社要减产,就是几十家,几百垧地。
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农民参加合作社,走社会主义道路,有积极生产、支援国家建设、改善自己生活的要求,这是扩大农业再生产的动力;但是,另一方面,作为小私有者的农民,目前处于由个体经营转向集体生产的过渡时期,搞不好,就会消极怠工,缩小生产。不但社内的生产搞不好,对社外群众也会发生极不好的影响。从这方面看,做好农业社的整顿巩固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从哪些方面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
怎样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呢?
农业社的巩固,是应当建立在团结一致向社会主义前进的思想基础上的。因此,应当在各社普遍进行办好社的四项标准(增加生产,合理分配,接受国家计划,团结社外农民)的宣传教育。要教育社员积极劳动,关心合作社的生产,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物,积极改革农业技术,合理组织劳动,加强计划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认识以农业生产为主、根据条件逐步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批判资本主义经营思想;要讲清全社集体利益和社员个人利益结合的原则,贫农和中农之间互助互利的原则;入股投资批判排斥贫农或侵犯中农利益等不合理现象;要使社员认识工业和农业的密切关系,国家和农民利益的一致性,合作社带头接受国家计划的必要性,反对不愿接受国家计划的各种思想和行为;要教育社员发扬“先进带动落后”的社会主义精神,团结互助组和单干农民,批判自高自大、歧视互助组、排斥新社员等现象。这些思想教育工作,应当根据各社社员思想的实际情况,抓住主要点联系实际来进行;并且要同解决社内的各项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切实做好春耕准备工作,是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中心。各县应当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统一规划生产,提出通盘生产计划和实现增产计划的主要措施,充分利用合作社大发展给发展生产带来的优越条件,切实保证所有的社都能增产。老社要在总结去年生产经验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全年生产计划,有条件地实行多种经营,发动社员挖掘增产潜力,找出增产关键和窍门,不断改进技术,有计划地进行长期建设。新社要迅速建立起码的生产秩序,订出改革技术、扩大生产计划,按计划作好准备;并且可以通过制订今年生产计划,计算可能得到的收入,鼓舞社员劳动和投资的积极性。
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又一项重要工作是合理解决新老社有关社员个人经济利益的一些具体问题。老社要做好分配结算工作,按照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融洽结合和互助互利的原则纠正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新社要着重解决入股投资问题,动员社员按照缴纳股份基金的办法解决社内的生产资金问题和车马入社问题。
为了社的巩固,还要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社员觉悟的基础上,根据各社具体情况,稳妥细致地整顿组织,纯洁社的组织,健全社的领导。根据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以前,一般地不应该吸收富农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指示,凡已混入社的地主富农分子在根据本人入社后的表现以及群众觉悟条件,分别处理,宜保留的酌情保留,应清洗的坚决清洗;留在社内的地主、富农,一般不算做社员,要监督他们劳动,继续改造。合作社的领导骨干,应保持在有社会主义觉悟,坚持党的政策的贫农和新中农的手中,也应吸收具备公道能干条件的老中农担任社的领导职务。资本主义思想较重,不执行党的政策,又为社员群众所不满意的少数把持社的领导权的分子应由社员大会民主改选。
不同的社应有不同的重点
进行整顿巩固工作时,对于不同的社应有不同的要求和重点。老社主要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解决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相应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问题,适当解决扩大社中遗留的问题。建社质量较好、问题较少的新社,应当以挖掘生产潜力、制订今年生产计划、开展春耕准备工作、逐步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问题较多的新社应抓紧建立生产秩序、制订今年生产计划,同时解决生产投资问题,稳妥地整顿组织。建社很粗糙,生产资料代价没有具体确定、只搭起架子的社,主要解决入股投资问题,继续完成建社工作,迅速转入生产。对于少数接近垮台的社,应采取尽可能争取巩固的方针,能巩固住一个就巩固一个;做了许多工作之后仍不能巩固的,应有领导地帮助它改组为互助组。对要求退社的社员,经耐心教育仍要退社者,应坚持自愿原则,允许他退社,退社后也不得歧视和打击。对于退社后又要求入社的,应采取欢迎的态度。对于为敌对分子所操纵掌握的“冒牌社”,应发动群众加以改组或解散。
在整顿合作社的同时,要把互助组也加以整顿。春耕以前,互助组应普遍定型,确定成员,配齐骨干,调整好劳力和畜力,建立互利制度,订出春耕计划,开始生产行动。合作化比重较大的村,社外畜力不足,可动员合作社尽量帮助。在整顿互助组的基础上,应有领导地培养建社或扩社对象,帮助他们同合作社建立联系制度;要发挥互助合作网的作用,以社带组,社、组帮助个体农民,争取全面完成农业增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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