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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驻联合国代理代表强调应按尊重主权原则解决冲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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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0
第3版(国际)
专栏:

  我常驻联合国代理代表强调
  应按尊重主权原则解决冲突
  据新华社联合国7月8日电(记者顾震球)中国常驻联合国代理代表沈国放8日说,无论是在维护和平还是在冲突结束后建设和平,联合国都应当遵循不干涉内政与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联合国在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安置方面的行动也应如此。
  沈国放是在联合国安理会当天就“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安置”问题举行公开讨论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在有合法政府存在的情况下,有关行动应获得当事国政府的同意。在没有合法政府时,应在和平协议达成后并获得冲突各方支持的情况下,根据安理会的具体授权采取有关措施。”
  他还说,由于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安置问题关系到一国的军队、安全等敏感问题,有关行动只能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并且严格限制在联合国从事维持和平和冲突后建设和平的地区进行。
  沈国放说,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安置问题十分复杂,涉及诸多领域和不同部门,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应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同时应当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与合作,以便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今年4月,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已就有关收缴、销毁武器和遣散、安置前战斗人员等问题的冲突后裁军措施通过了一系列指导原则,这些原则应得到遵守和执行。
  他说:“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平、安全与发展越来越密不可分。我们认为,只有切实解决发展问题,才能消除冲突和战乱的根源,从而切实有效地解决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安置问题。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尤其如此。”
  沈国放最后强调指出,中国一贯支持联合国在维护和平与冲突后建设和平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在冲突后地区实现可持续的和平,中方支持在这些地区就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安置问题制订并采取措施,同时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来监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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