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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 为了巢湖水重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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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4
第9版(民主和法制)
专栏: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
  为了巢湖水重碧
  曹承锋李杰实
  面积达770平方公里的巢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多年来,随着巢湖流域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巢湖,其水质已呈富营养化状态,巢湖水体受到严重污染。
  国家对巢湖污染治理十分重视,将巢湖列为“九五”期间全国重点治理的“三湖”之一。国务院郑重承诺:1999年巢湖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水要实现达标排放,2000年实现水质明显改善。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围绕巢湖水变清这一目标,安徽省及巢湖流域各级人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环保基本国策,使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及1999年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继太湖、滇池“零点行动”取得成功,巢湖能否实现“99达标”,引起了安徽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省人民的高度关注。
  今年5月18日至20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巢湖流域环保执法检查,检查组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及省人大代表组成,分赴合肥市、巢湖地区和六安地区,重点检查巢湖流域工业企业污染源年底实现达标排放工作的进展情况。这次检查采取听汇报、现场察看、设置举报电话、组织环保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进行,还邀请了“江淮环保世纪行”记者随同进行采访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5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门听取执法检查组关于巢湖流域环保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5月31日至6月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环保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按照统一规划,抓紧分步实施;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格执法,加快治理老污染,坚决控制新污染。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环保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使各单位完成防治污染的各项任务。
  从7月1日起,巢湖流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工作全面进入“倒计时”。
  6月7日,距年底巢湖流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期限仅6个多月的关键时刻,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巢湖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的建议,省长王太华率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巢湖流域几个排污大户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他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实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行依法治理,所有企业都要丢掉幻想,不留后路,确保在今年底以前实现废水达标排放,逐步还巢湖以碧水蓝天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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