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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村百姓的困惑——黑龙江省阿城市杨树乡政府大院搬迁引出的话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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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4
第10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民权村百姓的困惑
  ——黑龙江省阿城市杨树乡政府大院搬迁引出的话题
  本报记者王莹
  黑龙江省阿城市杨树乡人民政府,1948年以来一直设在该乡的民权村,至今已有50年的历史。经过历届领导班子和当地农民群众的苦心经营,民权村一度成为该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乡政府大院房舍建筑面积两千多平方米,水电设备齐全。然而,就在1997年2月,杨树乡政府既不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也不召开乡党委会议讨论,就擅自把原办公大院卖给私人业主,匆匆搬到该乡红旗村租房办公,准备在此另寻新址建办公楼。
  这件事很快引起民权村村民的极大不满。红旗村与民权村相比,最大的优势是离阿城市区近,而杨树乡大多数干部都居住在阿城市内,上下班靠通勤车往返。民权村村民们认为,乡政府搬迁主要是为了干部们上下班方便。旧办公大院的出售没有经过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手续,便以6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个人。这60万远不够建新办公楼,村民们担心,建新楼的巨额投资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在乡政府办公旧址,村民们指着院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大院共有围墙408米,房舍建筑面积2264.8平方米,占地面积10080平方米,还有电权、锅炉、电机井及树林。大院出卖时,房舍每平方米作价150元,空地每平方米作价12元,数万元的动力电权,才卖了800元。
  乡政府刚卖完房,民权村村民便向市有关部门反映这些问题。阿城市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经过一番调查,于4月7日公布说,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乡政府原址价值为65.2万元,出卖价可上下浮动10%,卖价基本合理。至于审批手续问题,现在乡政府搬迁已请示市政府同意,正在逐级办理民政审批手续。村民们对卖定后再评估的结果颇有疑惑,对乡政府先搬迁后报批的做法也有意见。
  在杨树乡政府努力补办各种手续的同时,民权村村民也在坚持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些问题,希望能查清杨树乡政府在卖办公大院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干部违纪问题。为了协调干群矛盾,阿城市委采取了一个办法,把经办此事的乡党委书记谢洪涛和蜚克图乡党委书记袁贵做了一个对换,原乡长马文林调任至舍利乡,由阿城团市委调来一名干部担任新乡长。杨树乡新的领导班子沿袭上届领导班子的做法,仍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建新办公楼。由于民权村村民们的意见是对事不对人,新领导来后,村民们仍就此事不断反映意见。与此同时,关于杨树乡政府迁址建楼的一切手续也都慢慢补办齐全。
  对于杨树乡政府搬迁这件事,无论是现任党委书记袁贵还是原任书记谢洪涛,都认为没什么不妥。199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党政机关现有办公楼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记者问他们,是否了解这些规定时,他们说乡政府搬迁一事早在文件出来以前就决定了,原来的大院卖了,总不能没地方办公。阿城市委宣传部长尹志民则认为,对中央文件不能片面地理解,要有灵活性,旧址卖了,当然就得另建新楼办公。
  新楼现在已经开建,可是杨树乡政府当年卖办公旧址定好的60万元却只拿到了30万。虽然阿城市委市政府号召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杨树乡政府新址建设,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但预算投资的180万元多半还得靠乡政府自筹。杨树乡以农业为主,并没有太景气的乡镇企业,这巨额建楼款从何而来呢?农民们担心新的摊派会落到自己头上。
  手续完备后,杨树乡政府似乎是长出了一口气,因为有了手续也就合法了,就不怕村民上访,也不怕谁来查了。现任乡党委书记袁贵说,由于旧址偏远而陈旧,严重影响乡政府形象,对招商引资大为不利。可是,如果把筹集建新楼的资金和补办手续、协调矛盾的精力都投放在旧址维修改建上,是不是也会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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