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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不理者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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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4
第10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群众投诉不理者戒
  甘肃张掖地区行署刘爽郎
  据报载,沈阳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好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专门为群众设置了“2211”投诉电话,并制定了“凡群众投诉三次拖着不办的干部要就地免职”的规定,现已有7名干部因不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而被撤换。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党政机关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然而,有少数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眼睛向上,是领导的事,积极去办,即使不符合政策规定,想着法子违反政策也要去办。对自己的事,更是殚精竭虑,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而对人民群众的事,不管多么符合政策,要求多么正当,即使是举手之劳,也冷漠麻木,不理不睬,拖着不办。正如群众所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更有个别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一些群众投诉无门,或投诉了也不起作用,有时还出现投诉“一次赢,九次输”的现象。
  沈阳市委、市政府对不理群众投诉的干部进行严处的做法,有利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愿我们的各级组织在为民办事上都能像沈阳市这样,少说空话,多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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