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深入群众为民解忧——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明珠球阀集团副总经理罗英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4
第10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影集

  深入群众为民解忧
  ——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明珠球阀集团副总经理罗英发
  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罗英发,时刻不忘代表的职责,尽管企业工作很忙,他还总是抽出时间,深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所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一记下来,积极向人大、政府部门反映,并勤于督促,协助政府部门予以解决。群众称他是一个“心系民众、为民解忧的好代表”。
  宁江河是兴宁市的“母亲河”,贯穿兴宁全境,是城区10多万人的唯一饮用水源,同时还是40多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这些年来,由于一些人的环保意识较差,把生活废水、垃圾和泥沙往宁江河倾倒,还有些企业把含硫酸、硝酸等污染物的废水、废液、废渣排往宁江河,造成宁江河水源的污染。对此,罗英发于1998年4月间进行调查了解后,向兴宁市政府写出了“必须认真保护好宁江河水源”的意见。市政府接信后责成市环保局派人调查核实,制定了保护宁江河水源的有力措施,加大了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使宁江河水源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作为110多万人口的兴宁市唯一的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罗英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1998年6月间,一位群众向他反映这样一件事:兴宁市大坪镇朱坑村村民余子和25岁的女儿余丽欢,于1995年3月在深圳市龙岗区做工时失踪,其家人四年多到处寻找仍未见下落。后经惠来县李某告知,余丽欢被人拐卖到惠来县鳌江镇新林村。罗英发得知这一情况后,于1998年6月26日专门写信给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人大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解救被拐卖的余丽欢。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7月2日将此信转到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接函后,立即发出通知,责成揭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组织力量前往解救。经查明,余丽欢是1995年3月在深圳市龙岗区找工作时被人拐卖的,并以2600元卖给惠来县鳌江镇新林村一姓林的男子为妻。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妥善处理。当余子和与失踪5年多的女儿相见时,心情十分激动。
  罗英发常说,当上人民代表是广大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担负着《代表法》所赋予的职责任务。
  有一次,罗英发出差经一火车站,发现购火车票时要加收3元钱作为候车的“空调费”,旅客意见很大。罗英发主动找车站的负责人,出示全国人大代表证件,详细了解情况。当了解到上级无此规定,只是该车站在搞“创收”时,罗英发严肃地指出这是一种“乱收费”行为,车站负责人心悦诚服地承认了错误,纠正了这一做法。1998年“重阳节”期间,罗英发登山游览时,发现有两个不法之徒冒充公安人员在小道上收取学生的登山费用。罗英发对此很是气愤,上前进行严厉斥责,两名不法之徒狼狈而去。
  罗英发就是这样,以强烈的使命感,行使着人民代表的神圣职责。
  广东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邹新茂李道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