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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途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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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5
第9版(理论)
专栏:工作研究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途径
  孙守璞
  城市是人类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产物,是现代文明的重要载体。城市人口密集,如果城市人口素质能够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而率先得到极大提高,那么对于整个社会人口素质的提高将产生重要带动作用。城市是人类改造自然最深刻、成就最显著的地方,是先进生产力的高度聚集地,能够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必将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提高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
  为人民服务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根本出发点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来源于群众,基础在群众,主体是群众,目的也是为了群众。只有围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会顺民心、合民意、有成效,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应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从满足群众“求民主、求稳定、求富裕、求知识、求娱乐”等愿望抓起,把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变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过程,使群众既受教育,又得实惠。为此,山东省威海市近几年来全面加强了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财务公开、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在城市,组织市民参与行风评议、城市管理义务监督等活动,每年都有十几万人参与市文明办组织的“行风万人评”活动,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全市城乡普遍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活动;分流了一千七百五十多名机关人员奔赴经济建设第一线,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闯市场;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新建了一批图书馆(室)、博物馆、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建成了有线电视光缆工程,丰富充实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提高市民素质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根本任务
  市民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和体现者。市民素质的高低,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创建文明城市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致力于市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几年来,威海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终围绕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塑造现代市民形象和行业文明形象这一根本任务,突出进行了两方面的教育:一是理论教育。从1995年开始,围绕学习邓小平理论,连续五年在全市实施了理论教育“三大工程”。这就是八百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重点工程”、二十万基层党员的“基础工程”、五十万团员青年的“希望工程”,促进了理论教育的深化。目前,全市八百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普遍接受了两次以上系统培训。基层干部、党团员有三十万人次接受了党校培训。二是道德教育。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为重点,突出了道德灌输、道德实践和道德自律。在社会公德教育上,威海市相继制定了《市民文明公约》等规范性文件,编发了《市民文明修养指南》,成立了市民文明学校,定期对市民进行文明常识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把重点放在党政机关作风转变和窗口行业改善服务上,促进了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家庭美德教育则主要突出了伦理道德、文明生活方式和家庭文化建设等内容。
  环境建设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突破口
  环境,既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外在表现,又是孕育文明的摇篮。人与环境是相互影响、互促共长的,优美的环境可以陶冶和塑造优美的心灵,而优秀的民众能够营造和维护优美的环境。为充分体现“人改造环境,环境改造人”的互促效应,威海市把环境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硬件工程,与提高人的素质等软件建设一起牢牢抓住不放,做到刚柔相济,软硬结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在城市环境建设上,近几年威海市投入数十亿元,用于市区环境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城市“绿化工程”、“治污工程”等,使城市环境质量每年都有新的提高。自1990年建成全国第一个“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又先后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首批跨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并被联合国确认为“全球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
  把机制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保障
  实践表明,要使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之以恒、健康深入发展,不仅领导认识要到位,而且必须有过硬的机制作保障。这个机制就是体制、制度、政策、法规的综合体现,是管长远、管根本的东西。这几年,威海市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四种机制:
  目标管理机制。对各项创建活动,制定了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在量化的目标体系,增强了创建活动的可操作性。设计活动时,首先对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具体确定,然后对目标要求进行分解细化,能确定数量指标的全部量化,确实难以量化的指标,考核时先制定优劣等次,然后按等次确定分值,进行“二次量化”,使精神文明建设由虚变实,由软变硬。
  竞争激励机制。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既评先进,又评后进;既挂红旗,又亮“黄牌”,并实行评比表彰活动的动态管理,打破荣誉称号的“终身制”。
  监督管理机制。组成了行风评议、文明服务督察、文化市场稽查、城市容貌检查等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文明执法管理队伍。健全了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
  投入机制。对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按比例投入。对长期社会性活动所需经费,建立专项基金,以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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