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阅读
  • 0回复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5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陈锡文
  当前,多数农产品出现了供过于求、价格下跌的局面。这表明,长期困扰我们的农产品供给数量不足的矛盾正在缓解,而农产品品质不高,适应不了需求变化的矛盾却开始突出。这种农产品过剩和短缺并存的状况说明,只有尽快调整农业的生产结构,优化品种、提高质量,才能促使我国农业在新的台阶上健康发展。
  这次调整农业结构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农业的效益。这就必须向农民及时传递准确的市场信息,同时,也要使农民获得优良的品种和先进的技术,最终还要帮助农民使产品顺利地进入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能够帮助农民解决这些问题的,只有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决非单纯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能在产业化经营中真正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至少都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都有很强的把握市场的能力。企业对某些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国内外市场状况有相当全面而深刻的了解,包括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及影响供求和价格变化的各种因素,能够及时收集并向农民传导市场信息,引导农民避免生产的盲目性。二是都有很强的产品开发能力。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采用最先进的技术、生产出最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从而有能力稳定地提高自己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份额,这就为企业所带动的农民创造了稳定生产的最基本条件。三是都能给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不少成功的“龙头企业”在与农民打交道时,都做到种苗送到户,饲料送到户,生产技术送到户,防病灭虫工作做到户,最后还到户收购产品。这样全面的到户服务,不仅解决了农民的一系列后顾之忧,还从根本上保证了初级产品的品质,为企业加工出优质产品奠定了牢靠的基础。四是都能处理好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关系。企业都能有长远眼光,把是否能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看作是自己能否建立可靠的原料基地、能否保障企业自身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真正具备了这些特点,农民加入到由它为“龙头”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中来,也必然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由这样的“龙头企业”所带动的农民,就是融入市场、按市场的需求而生产的农民,就是能够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高品质产品的农民,也是能够在技术进步和产品的加工、转化中不断提高收益的农民,有了这样的农民,调整和优化农业的生产结构、促使我国农业顺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就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