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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法占地仍很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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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综述

  农村非法占地仍很严重
  本报记者李晓清
  近期收到的读者来信中,有不少是反映农村耕地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而被非法占用的。从这些来信所反映的问题看,增强依法管理土地的观念还需要各方面做艰苦的工作。
  为出政绩非法占地
  农村要奔小康、建设小城镇,都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任何工作都不应脱离实际。河南省林州市原康镇群众来信反映,他们镇4万人口散居在200平方公里的太行山沟,镇所在地原康村内两条街都宽15米,每天客流量二三百人,市场冷清。1995年原康由乡改镇后,镇领导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新建一条宽40米和一条宽46米的大路,逼各单位在路旁重新修建大楼。大楼起来后长期空置,街上行人很少。镇领导升官了,原康村的人均耕地却由一亩降到了0.4亩。第二任镇领导更大胆,硬要把原来两条15米宽的街道拓宽为25米。于是,好端端的信用社大楼、村委会大楼、供销社大楼被拆除。农民们在来信中说,镇里无工业无副业,全靠土地养活人,一些领导没有带领大家实实在在发展经济的本领,只拿土地搞政绩。土地占完后,让人怎么活?
  江苏丰县凤城镇南郊村新庄组村民来信反映,丰县是苏北贫困县,1996年10月,县里以修外环城路为名占用该组耕地43亩,后因无钱修路,这块地至今仍处于荒芜状态。最近,县里又不顾实际需要搞城市改造,打算在总长1公里的同一条路上修建3个休闲广场,其中一个广场强占该组村民的居住地、耕地100多亩。至此,全组村民人均耕地仅剩0.2亩。
  河南禹州市方山镇第五煤矿矿长兼党支部书记都海水来信反映,方山镇庄沟村有煤矿14个,已占不少耕地,全村人均只剩半亩地,而且不少是岗岭、山坡地。最近,村支书又强行把旱涝保收的30余亩地毁掉修公路。实际情况是,庄沟村、组、矿都有公路,村与组通,组与组通,村组与矿通,矿与矿通,还有两条公路与许洛高速公路相通,根本没必要再修路。
  为谋私利滥占耕地
  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日渐升值。一些人利用手中权力肆意侵占、倒卖土地,损公肥私。
  陕西岚皋县城关镇东兴村一组村民来信反映,他们是地处大巴山区的贫困县,除种菜外没别的脱贫之路。他们组的菜地总面积35亩,人均只有0.13亩。1997年7月,村支书党志勇不经任何申报手续,就把18亩蔬菜地毁掉,用来与他人“合伙投资”办砖厂。省地县有关部门领导视察现场后决定:砖厂停建,恢复被占用土地,没收非法所得,党志勇写出检查。但至今党志勇不但不收敛,反而将占用的土地由18亩扩展到20亩。
  湖南洞口县洞口镇龙山街群众来信反映,村民米晚云一家3口,住一座建筑面积416平方米的三层楼房,1998年6月,他以每亩3.6万元价格非法购得洞口镇茅铺村6组上等良田0.26亩,再建私房。县国土部门几次下达停工通知,他置之不理,反而加紧施工,把私房盖好了。这一做法引起群众极大愤慨,村镇县个别干部却为米晚云非法购地三番五次到国土部门说情。
  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可喜的是,大多数的读者来信不是简单地抨击这些现象,而是大量引用国家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条文,论证强占土地的非法性。这一方面说明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也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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