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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土地使用现状与政策建议——对辽豫苏浙四省八镇用地状况的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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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7
第6版(乡镇企业)
专栏:

  小城镇建设:
土地使用现状与政策建议
  —对辽豫苏浙四省八镇用地状况的调查报告
  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土地使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1.小城镇规划区面积过大,小城镇政府的土地扩张动机强烈。如辽宁省沟帮子镇现有人口5.7万人,现建成区面积6.5平方公里,预计规划面积10.75平方公里;佟二堡镇总人口2.19万人,现建成区4.5平方公里,预计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而河南省贾宋镇的2010年镇区规划面积达到11.2平方公里,比目前建成区大5.366平方公里,几乎又规划出一个新的镇区面积。浙江省织里镇镇区人口1.2万人,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过大,和现有人口规模不适应,这是目前小城镇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小城镇的发展和建设,普遍回避旧城改造。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许多镇现有建设用地利用率低。如有的镇建有童装市场几十个,但多为平房,若将其改造成为多层市场,则可以节约大量土地。有的镇有许多需要改造的旧房和一些破产企业闲置的厂房,如果盘活这些土地,加以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可以节约大量的建设用地。
  3.“以地生财”加快了小城镇的土地出让速度,土地出让价格因地制宜,新征土地主要用于工商业和房地产开发。江苏省西山镇自1992年以来,共征用土地2100亩,其中非耕地面积为1618亩,占总征用土地面积的77%;南闸镇政府共征用土地800亩,其中耕地700亩,荒地50亩,开发利用地50亩。河南省贾宋、穰东两镇新征土地用作工业、商业、房地产的比例分别为1.7∶4.8∶1.3和2∶5∶1。商业开发的比例最大,工业开发的次之。
  4.土地转让收益分配,各地做法不一,总的看,以上缴为主,由镇里支配的比重不高。沟帮子镇所有土地出让收益一律上缴县财政。从贾宋和穰东两镇的调查来看,市(县)政府、镇政府、村集体和农民四个层次的土地收益分配比例分别是66∶4∶2∶28和30∶30∶7∶33。西山镇土地出让所获的收益,市政府留30%,农民得到30%,镇政府留下30%—35%,其余的5%—10%留归村里。
  有关小城镇用地制度的一些政策建议
  1.应按区域规划的原则确定重点支持的中心小城镇,并在土地用地政策上对其予以倾斜。用地政策倾斜的目标是,防止资源按原有行政体制的渠道对于所有小城镇进行平均分配,使资源配置符合区域发展的规划和市场原则。
  2.严格控制小城镇建设新占用耕地,合理确定适宜的镇区规模。小城镇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财政投资规划相衔接。要防止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人为地突出政绩效果,盲目扩张镇区规模,导致用地和投资的浪费。
  3.要探索以县(市)为单位实行耕地总量控制,动态平衡。对于建成区人均用地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小城镇,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建设用地。建成区人均用地在120平方米以内的小城镇,若需要占用建设用地,土地主管部门要将其纳入当地土地供给的年度计划。土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的小城镇,建设用地可以在县(市)以上的范围内进行调剂。
  4.鼓励小城镇采取改造旧城区、并村等措施对闲置土地进行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复垦的旧村庄用地,对于旧城改造和迁村进镇,应从政策上予以支持。
  5.小城镇建设用地,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土地出让按公开竞标方式进行,引入竞争机制,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土地转让收益留于镇财政,统一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6.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和住宅建设规划。严格控制分散建厂和分散建房,新建乡镇企业原则上要向小城镇工业小区集中。严格控制农民分散建房的宅基地审批,鼓励农民进镇按统一规划集中建房或购买住房。(附图片)
  (压题照片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上围村一角。林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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