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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审制度深化监督机制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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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落实公审制度深化监督机制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裁判文书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艾地今天向社会公开宣布:从即日起,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持合法有效证件,可以查阅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外国人查阅裁判文书的,须按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法院的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所制作并使用的各种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司法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允许公民查阅法院的裁判文书在审判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开审判制度的深入,有助于提高法院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将审判活动更广泛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据悉,该院今天还向社会公开承诺,凡因裁判文书质量问题引起群众不满的,该案审判人员将按差错案件接受处理,同时还明确表示欢迎人民群众就裁判文书质量问题投诉。
  由于工作条件所限,暂时不可能将案卷裁判文书全部开放,马艾地说,第一期允许公开查阅的裁判文书限于1997年和1998年的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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