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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班底新改革——记江苏镇江中级人民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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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征文

  老班底新改革
  ——记江苏镇江中级人民法院
  汤流吴绍祥
  “法院不像法院,法官不像法官”,这是早些年法官和诉讼当事人对江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共同感受和基本评价。一座2000平方米兼审判、办公双重功能的简易楼,容纳了130余名干警。一间办公室里往往同时开两三个庭,乱哄哄的。少数法官纪律松弛,工作拖拉,案件质量不高,超审限问题突出……
  1998年初镇江中级法院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针对干警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决定从法院基础建设着手,明确提出了“工作高效率,执法高水平,队伍高素质”的工作思路,院党组书记郑宏章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立下军令状:一年强基础,两年大变样。一年半过去了,如今的市中院已以崭新的面貌展示在世人面前。
  在队伍建设中,市中院党组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有效的思想教育举措,注重以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引导、激发干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热情;自办轮训班10余期,加强和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因时建章,依势立制”是院党组一班人的共识。一年多来,院党组一面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一面及时制定了大量的行之有效的新规章,并切实付诸实施。去年以来,结合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对干警队伍中业已存在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大力整饬。对群众不满意、反映强烈的有关人员毅然作出处理,依据制度,该免职的免职,该待岗的待岗。明确法官的责权,错案必究。
  今年以来,镇江市中级法院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为提高办案质量,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法院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上又采取诸多新举措,有针对性地推出了“审限流程跟踪监督责任制”、“案件督办制”、“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执法、执纪、行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实施双休日工作学习计划等,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法院还是原来的法院,法官还是原来的法官。”市中级法院已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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