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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人生——记广西灌阳县黄关人民法庭庭长蒋述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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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铮铮人生
  ——记广西灌阳县黄关人民法庭庭长蒋述义
  谢良豪周蹈汤员荣
  蒋述义,一个极普通却又在八桂大地被人们广为传诵的名字。
  1981年10月,37岁的他从部队转业回广西灌阳县人民法院黄关法庭。风风雨雨18年,他用鲜血和汗水浇筑了一块高大的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丰碑。
  1990年7月的一天,蒋述义正在法庭审理案件。
  “救命啊!”一个急切的声音突然传来。
  蒋述义赶紧出门一看,只见被砍得满脸是血的贺某正被手持砍刀的李某紧追不放,情急中贺某边喊救命边向法庭跑来。
  “把刀放下,不准行凶!”蒋述义挺身而出,大声喝道。
  可是,丧失理智的李某不仅不听,反而更凶。面对滴血的屠刀和疯狂的李某,蒋述义奋不顾身与李某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丧心病狂的李某持刀乱砍乱刺,蒋述义的脸部、耳朵、背部被连砍三刀。在生死关头,蒋述义强忍巨痛,拼尽全身力气夺下李某的凶器,并在其他干警和群众的协助下,制服凶手。
  贺某得救了,而蒋述义却血流如注,被送进医院进行紧急抢救。
  18年来,像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挺身而出处理突发事件,蒋述义就经历了8次!
  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这是蒋述义的一贯信条。
  1995年9月,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黄关部分群众为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给付问题发生纠纷。恰巧蒋述义的侄媳王某就是当事人之一。王某来到蒋述义家说情送礼,蒋述义没有接受,而是耐心地规劝她好好配合处理此案。该案判决生效后,侄媳家应退“两费”28782元,但她拒不履行。几十户该退费的当事人一下子都把眼光盯在蒋述义的身上。为了把此案处理好,蒋述义主动提出对该案实行强制执行。首先依法拘留了他的侄媳,直到她把应退的“两费”付清并写出检讨承认错误才给予释放。此事在当地影响极大,50多户该退“两费”的当事人很快将50多万元全部归还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4年以来,他每年主办案件均在100件以上,列全院之首。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他还经常为辖区中小学上法制课。他把自己的全部身心默默奉献在了这个贫困山区小县的小法庭里,他先后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先进法官,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五次,个人一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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