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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财政一个清白 给人大一个明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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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1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还财政一个清白
  给人大一个明白
  王先进戴中保
  今年3月,安徽省长丰县财政局将1999年财政支出计划草案送到县人大。县人大财经委经过初审,认为所列项目过于笼统,要求政府重新编报。计划草案退回后,几天过去没有消息。财经委主动上门催要,回答是等两天。两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于是,财经委按照财政部门“财政预算科目”要求,编制好各类明细表,登门送表,要求财政部门按表填上数据,并认真告诉他们,不填此表,这次常委会将不批准“预算草案”。财政局随后送来详细的支出计划,所列项目由原来的21类细化为100类项,光农村水利费支出就有11项,使人一目了然。这只是长丰县人大进行财政监督的一件小事。
  长丰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尽快地使群众脱贫致富,是全县人民的意愿。长丰县人大以人民的意愿为己任,积极探索财政监督的途径。从去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尝试对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开展初审、预审工作。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搜集资料,从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整个预算过程进行分析归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是政府的权力,人大不干预,是人大的权力不能放弃的原则,制定了《长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明确了县政府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报告的提交时间、要求及审批程序。
  在今年初召开人代会之前,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对县政府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审,依据县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这个规定,重点对预算指标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对财政部门报来的收支总表进行逐项细化,结合报告中的一些说明,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如建议教育事业费、残联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等要按比例增长被政府采纳。该县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县政府必须在30日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支出计划草案,并要求改变过去文字和表格太笼统的情况,将资金使用分解到“项”和“目”,使委员们审议中一目了然。在审查中注意:一是防止具体项目安排上支出过大,实际执行中剩余过多,成为政府的机动资金游离于人大的监督之外,或支出额过小,实际支出不够,导致预算调整,又影响平衡预算的问题;二是审查好应列而未列及不应列而列入支出项目的问题,如对年度财政支出计划草案初审时,针对长丰县民办教师数量较大,人大常委会建议政府增加40万元,政府很快作出了安排。往年人大、政协的会议费、代表、委员活动经费都没有被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政府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改变了人大要钱靠谈话,政协要钱比人大的不正常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和规范对财政预算监督,依法办事、便于操作,增加了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基层欢迎,政府和财政部门也高兴。该县分管财政的副县长和财政局长说:“过去,一些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对财政把钱用到什么地方不知道,对县财政工作不理解,现在,政府每季度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各基层单位了解了情况,了解了财政,增强了理解,对财政安排有意见的少了,领导批条子的少了,跑财政局的少了,减少了财政部门的压力,提高了财政的运行质量。”去年,该县财政占GDP的比重等考核指标在全省居于前列,财政运行质量在全省名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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