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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启用新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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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19
第2版(经济)
专栏:

  《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启用新版
  本报讯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1日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自今年9月1日起海关将停止验放旧版《携带证》。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说,为配合新版《携带证》的使用,对原规定中《携带证》的签发程序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来是银行签发《携带证》前由外汇局对居民个人携带4000美元以上、非居民个人携带1万美元以上进行审核,现改为银行签发《携带证》后办理。外汇局审核后在《携带证》上加盖审核章,否则无效。(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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