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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的垃圾裹仍有大批金属材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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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06
第6版()
专栏:

鞍钢的垃圾裹仍有大批金属材料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专页”上刊登了读者丁祉林等对于鞍山钢铁公司把大批金属材料当作垃圾的批评。今年一月四日,鞍山钢铁公司经由重工业部交给人民日报一篇检讨。他们承认读者“批评是正确的”,“对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很大的帮助”;并且采取了五项措施来改正缺点和错误:(一)对职工加强爱护国家资财的教育。公司已责成各厂、矿长作出检讨,连同人民日报上发表的读者来信向全体职工公布,并组织讨论。(二)责成各厂设立专人,负责监督垃圾装车,不使有用物资混入。(三)散在各厂的废钢铁和小零件,责成碎铁厂组织收集队搜集。(四)指定运输部门作好监督工作,如在运输废物时发现有用的东西,立即停止运输并报公司处理。(五)责成行政处作好定期检查,如再发现类似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
鞍山钢铁公司能够接受批评,及时检讨,表示要改正错误,这当然是好的。但是,遗憾的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人民日报批评了鞍山钢铁公司丢弃金属材料以后,公司的领导干部并没有像“检讨”中说的那样,立刻进行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甚至当公司向人民日报写检讨的那天(一月四日),具体负责管理废金属事项的矿渣处理场的两位主任还没有见到人民日报的批评哩!重工业部和报社寄来让鞍山钢铁公司检查的信件,在宋彦昌副经理手里压了好些日子。直到一月十三日,公司才给各厂矿、车间发去一份关于加强废钢铁回收和管理的指示。一月三十日公司才责成行政处等成立检查组。之后,才开会责成各厂、车间设立专人负责这一工作。至于“公司已责成各厂、矿长作出检讨,连同人民日报上发表的读者来信向全体职工公布,并组织讨论”等,根本没有实行。
由于公司领导方面的实际“措施”和“检讨”书上所说的有很多出入,所以各厂、车间贯彻公司指示的实际情况,就更打折扣了。公司所属的四十三个单位,真正着手设立专人管理的只有九个单位,其他三十四个单位基本上还是原来的模样。这些单位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类:
(一)接到公司指示以后,厂级领导只是一般地布置,但缺乏检查督促,实际上没有动起来。金属制品厂、第一轧辊车间和炼钢厂都是这个样子。炼钢厂虽然也指定福利助理员负责,但实际上仍然是无人沾手,因此,垃圾堆里估计最少还有六百多吨废钢没有回收。
(二)接到公司指示以后,厂长、车间主任只在文件上批“照办”,而文件没有及时传达下去。如炼铁厂、选矿厂、第二薄板厂等。冶金炉修理厂当接到公司指示后,认为“我们是修理炉子的,哪来废钢铁?”不以为意,而实际上他们扔掉的废耐火砖里,便夹有大量的废钢铁。
(三)接到公司指示后,把文件压在手里,不作任何布置。铸钢车间主任接到指示以后,在上面批“存卷”两字就完事。大型轧钢厂、第一、四机修车间等都有类似情形。
正因为公司的领导干部只满足于写“检讨”和发“指示”,大批金属材料被当作垃圾扔掉的严重浪费现象仍然在继续着。二月九日,鞍山工人生活报上便刊登许多读者来信,对这种情形表示不满。
人们的不满是完全有理由的,请看下面这几个令人痛心的数字:鞍山钢铁公司在一九五四年一年中,在鞍山市郊和其他地方收购的废钢铁即达六十万零四十吨,支付金额达旧币五百一十九亿元。其中从一九五四年八月到十二月,仅职工在业余时间自动拣回的废钢铁达五千三百九十四吨。只奖金支出一项达旧币四亿零三百万元。鞍山市民政局组织的八十名烈属、军属和贫困户在四十天中拣了废钢铁达四百五十三吨。这些废钢铁由公司收购,平均价格每吨以旧币六十万元计算,达旧币二亿七千多万元。这些人每天最少可收入旧币五万元,大大超过了鞍山钢铁公司高级工人的基本工资。
是堵塞这个漏洞的时候了!否则,漂亮的“检讨”便会变成对批评的搪塞。 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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