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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岗给青少年一个安全港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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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2
第12版(社会经纬)
专栏:特稿

  给青少年一个安全港湾
  荃艺
  维权岗
  江西南昌中学生梁骏遭到一名汽车司机的野蛮殴打,右眼致残。共青团江西省委权益部闻听此事,立即出面联系省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对事件处理进行全程报道,并共同发起“增强法制意识,做合格市民”的讨论。此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罪犯有期徒刑5年,民事赔偿5万元。
  今年7月17日,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启动仪式上,江西省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组成为广电系统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之一。
  始于1998年底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推出的,其目的是为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今年3至6月,全国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分别举行了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仪式,各地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蓬勃开展。目前,河北、辽宁、吉林、新疆、北京、天津等30个省市区已着手或全面启动了创建活动。全国已有1000多个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跃在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各个行业和领域。
  石家庄、烟台、武汉等地采取行业联动的形式,团市委联合综治办等各单位成立了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维权服务中心下设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维权服务站,负责联系和协调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青少年维权岗,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案件,形成以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以维权服务中心为纽带的较为完善的维权服务体系。中心与新闻单位联合开设青少年维权栏目,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组成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队伍等方式,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生活咨询、法律服务。中心还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接受青少年投诉,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和法律方面的问题。
  参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青少年维权工作。政法系统侧重于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重视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并在侦查、检察、审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中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单位侧重于打击制造、销售和经营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商品的行为;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侧重于制止和取缔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制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弘扬新风正气,鞭挞侵权行为;共青团组织侧重于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舆论支持、维权咨询等服务,并创办“青少年自护营”,不断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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