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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绿色与大地相拥——全国人大常委会赴广西、四川森林法执法检查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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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让绿色与大地相拥
  ——全国人大常委会赴广西、四川森林法执法检查综述
  本报记者柳晓森
  我国是一个多山、多丘陵的国家,山山相连,水水相接。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穿行于广西、四川的崇山峻岭中,对两省(自治区)的森林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成绩来之不易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各地都十分重视林业建设,认真贯彻森林法。广西加强了林业法制建设,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先后制定8部与森林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4个地市林业局举办了普法培训班,全区建立了包括资源林政、森林公安在内的林业执法队伍1.5万人。1998年10月以来,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查处案件2329起。
  四川作为全国重点林区之一,山地和高原占全省面积的80%,它又地处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源头,是长江流域的主要水源涵养地区。四川首先加大依法制止滥伐盗伐林木和毁林开垦的力度,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近几年,四川基本没有突破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1998年9月1日,根据《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川西三州两市一地的天然林资源实行禁伐。一个月后,全省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一律禁止。
  两省在依法保护现有林业资源的基础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也初见成效。广西采取飞播造林、封山造林、人工造林等措施,绿化了八桂大地。为了从根本上遏制珠江流域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从1997年起,又在78个县实行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6%,构筑了全区生态环境的整体框架,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希望之所在。
  四川省每年都要造林400万亩。成都市的温江县形成以花卉苗木种植和“四旁”植树为主的平原绿化格局,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方式有效地巩固了绿化成果;阿坝州的著名景区九寨沟即将展现千里绿色长廊的美丽画卷。
  仍需为秀美山川而努力
  检查组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是滥伐盗伐和毁林开垦。由于两省(自治区)人口众多,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广西在1994年至1997年间一度出现严重的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现象。据广西百色地区统计,近年来因改种甘蔗、水果等经济作物,毁林开垦就达两万公顷,不少面积竟在国家明令禁止的28度坡以上。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征用林地,国家还未批准就动工兴建。因为这些原因,广西近年来大力造林绿化成果被严重抵消。据今年6月4日广西公布的《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全区林业用地面积正以每年8.5万公顷的速度递减。特别是原始森林和天然林面积减少严重,森林生态防护功能减弱,水土流失严重,致使汇入江河的泥沙含量大大增加。
  四川省一些地方和少数单位毁林开垦或乱占林地,把林地化整为零、少批多占,造成林地减少和森林资源被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内江至宜宾高速公路宜宾段占有林地1000余亩,自1997年至今,虽经省地林业主管部门多次交涉,至今仍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人与森林争林地的现象在四川时有发生。在山中穿行,随处可见被剥去绿装的山体。
  提高认识保护林业
  针对此次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各地、各部门应按可持续发展观点,提高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认识。
  广西的特点是“八山一水一分田”,其中石灰岩山地和25度以上陡坡等生态极其脆弱的地区又占了很大面积。保护这些地方的植被是生态脱贫的根本措施。植被一旦遭到破坏,不要说脱贫、致富、发展经济,就连生存都很难维持。检查组认为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生态自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用可持续发展眼光发展经济,切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对于四川林区的毁林开垦,林、粮争地的现象,首先要向老百姓宣传林子保不住,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就不可避免,山谷地和平原的耕地最终也保不住,为此要封山育林,坚决依法推进25度坡以上的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并且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粮食产量,这样才能真正调动起农民积极性,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附图片)
  左图: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杨振怀(右二)在广西百色退耕还林现场详细地向林农了解情况。
  柳晓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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