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阅读
  • 0回复

树木之本在树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树木之本在树人
  三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可见育树不易,育人更难。树对人类而言,意义重大。对于林木巨大作用的认识,人类也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至于能够主动地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更是人类环保意识和综合素质提高的结果。人作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可以说,欲先树木必先树人。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与环境、资源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滥砍乱伐树木,人、林争地,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林地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我国森林资源未能有效地得以保护。因此,我国森林法及地方与之配套的森林法规以严肃的法律形式对人与森林之间的关系加以规范和约束,希望能以此规范人们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森林资源。
  从森林法目前实施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还是好的,森林覆盖面积有所增加,全民性绿化活动蔚然成风,森林的作用被广泛认识。但是在贯彻森林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以政府行为和法人行为乱占林地的现象较为突出。有的地方为了搞基础设施建设,上经济项目,林地随便占用,树木遭到砍伐。这种打着公家旗号乱占林地的行为后果更为严重。它们不仅占地面积大,砍伐林木数量多,而且直接改变山河面貌,破坏原有生态平衡。对此,我们应该首先教育干部要学会用可持续发展观点,眼光看得长远一点,不要只顾眼前利,不顾子孙地。
  在林区,经常可以看到农民被生活所迫,在原本就贫瘠的山坡上种粮食。他们不知道,山上的林子保不住,泥石流、水土流失就不可避免,山谷地和平原的耕地最终也保不住,由此将导致山区的生存条件更为恶劣。因此要教育农民树立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并通过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想方设法提高山区农民在河谷地和冲积平原上的粮食单产,以弥补在贫瘠的林地收获的粮食产量,这才是提高农民育林、护林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森林不仅造福林区本身,它的水源涵养作用更是造福全流域,所以保护森林不光是林区政府和人民的责任,也应是各地、各部门的任务。这就需要广大的干部、群众要有全局意识,以生态补偿等形式切实解决林区的生产、生活困难,齐心协力,为再造秀美山川而努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