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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组举行全会听取执法小组赴四省区的检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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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7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组举行全会
  听取执法小组赴四省区的检查报告
  本报北京7月26日讯记者傅旭报道:7月23日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两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广西、四川、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今年6、7两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对广西等四省区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深入林区和群众中,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掌握实情。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认真研究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森林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小组在汇报中指出,四省区各级领导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贯彻实施森林法是重视的,采取的措施是有力的;在学习宣传森林法,大力植树造林,加强林业执法,以及在依法培育、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突出,集中表现在我国的森林资源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在听取了两个检查小组的汇报后,布赫副委员长讲了话。他强调,要继续大力宣传《森林法》,特别要解决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与发展经济的辩证统一关系,下决心保护好森林资源。要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增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责任制要规定具体目标,有科学的考核办法,严格的奖惩办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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